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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委托生产中种子生产企业、制种经纪人、制种户分别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义务?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10-2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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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种子生产企业在开展委托种子生产时,应当与制种经纪人或者制种户签订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并对受委托种子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制种经纪人在种子生产企业授权范围内组织种子生产时,应当与制种户签订种子生产协议,提交种子生产企业留存,并及时向委托种子生产企业报告种子生产事务,对制种户进行技术指导。制种户应当与种子生产企业或者制种经纪人签订种子生产合同(协议)方可从事种子生产,并及时向种子生产企业或者制种经纪人报告种子生产事务。同时,受委托种子生产的制种经纪人或者制种户,应当在种子播种前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种子生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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