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农业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6〕3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委办〔2014〕6号),福建省农业厅(农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指导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指导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按规定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七)牵头研究起草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承担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和花卉)、食用菌菌种、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研究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与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和组织指导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依法对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物种、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
(十四)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指导农垦系统深化改革;组织和指导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农场农用土地利用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指导其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十五)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机化促进政策;负责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依法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农业机械产品的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的管理。
(十六)承办农业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研究拟订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组织实施山海协作战略,研究拟订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省内山海协作;协调省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和沿海与山区县(市、区)对口协作工作。
(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农业厅包括23个机关行政处室、28个下属单位和5所农校,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全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农业厅本级 |
财政核拨 |
189 |
162 |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 |
财政核拨 |
8 |
7 |
福建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财政核拨 |
12 |
11 |
福建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
财政核拨 |
12 |
10 |
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 |
财政核拨 |
21 |
20 |
福建省农业经济技术中心 |
财政核拨 |
6 |
4 |
福建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9 |
18 |
福建省边际动物防疫监督总站 |
财政核拨 |
18 |
17 |
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财政核拨 |
28 |
28 |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财政核拨 |
32 |
28 |
福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10 |
9 |
福建省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17 |
16 |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药检定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
财政核拨 |
46 |
36 |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财政核拨 |
21 |
15 |
福建省农垦与南亚热带作物经济技术中心 |
财政核拨 |
21 |
20 |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 |
财政核拨 |
15 |
14 |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
财政核拨 |
26 |
23 |
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
财政核拨 |
18 |
15 |
福建省种植业技术推广总站 |
财政核拨 |
36 |
26 |
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福建省种子质量监 督检验站) |
财政核拨 |
27 |
27 |
福建省畜牧总站(福建省草地监理所) |
财政核拨 |
22 |
18 |
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福建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
财政核拨 |
12 |
12 |
单位全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农业信息中心 |
财政核拨 |
8 |
8 |
福建省农民体育协会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3 |
3 |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
财政核拨 |
27 |
24 |
福建省农业区划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22 |
21 |
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
财政核拨 |
40 |
32 |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62 |
48 |
福建省农业干部学校 |
财政核补 |
37 |
27 |
泉州市农业学校 |
财政核拨 |
230 |
166 |
漳州市农业学校 |
财政核拨 |
173 |
94 |
龙岩市农业学校 |
财政核拨 |
166 |
125 |
三明市农业学校 |
财政核拨 |
196 |
157 |
南平市农业学校 |
财政核拨 |
191 |
149 |
三、2015年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经济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仍然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一)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增效。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全年粮食总产预计达661万吨,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650万吨计划目标。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普遍增产增效,预计全年蔬菜产量1723.6万吨、水果715万吨、茶叶39.5万吨、食用菌(鲜品)247万吨,分别比增1.6%、1.9%、6.2%、4.7%,除茶叶价格有所下滑外,其他产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提高。畜禽生产总体保持稳定,生猪出栏量虽然削减但价格回升,牛羊肉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养殖效益较好,预计全年肉蛋奶总产量266万吨,比增1.8%。
(二)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福建农民创业园等“一区两园”完成项目投资70.2亿元,其中73个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开工建设项目254个,完成投资50.3亿元,分别占年初计划的127%、101%;建成各类优势产业集中区36个,其中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10个,园区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设施农业快速发展,新建成各类温室大棚11.5万亩,总面积达到178万亩,其中千亩以上规模基地达到105个、比上年增加30个。休闲农业蓬勃发展,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600多家,全年接待游客近7000万人次,营业额103亿元。
(三)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新进步。实施第二轮种业创新工程,加强新优品种研发、繁育与推广,培育12家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建立种苗繁育、良种示范等各类基地近300个。深化闽台种业合作,在福建自贸区开展闽台种业合作机制创新试点,重点培育5家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闽台合作骨干企业,支持10家年产1000万株以上的蔬菜种苗企业建设集约化种苗基地,引进台湾良种2500多个,其中150多个得到规模化推广应用,全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年新增补贴各类农机具6.5万台(套),全省农机拥有量达到353.2万台(套),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43%。农业信息化蓬勃发展,淘宝、京东商城、苏宁云商等知名电商已在我省20多个县开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点,福建农产品在淘宝电商平台上的交易额名列全国第四。建设10个国家级、省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推进农业信息化与农技推广服务有机融合,将全省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273名全部编入专家服务团,指导基层农技员为群众解疑释难,为全省7700多名农技人员配置12316农务通手机,实现了农技移动全程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农技推广效能。
(四)农业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30个县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在首批26个现代茶业项目县建设农药监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去年进一步在其余54个涉农县启动农产品农药监管平台建设,目前省市县三级监管网络系统已基本建成。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已将1800多家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纳入省级平台管理,5000多个产品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为全省所有乡镇配备流动监测车辆和检测设备,并确定1974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员,每个乡镇平均2名以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全省“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到3350个。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效落实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应急管理等措施,连续11年实现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五有”规范化统防统治组织达到315个,绿色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扎实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深入开展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10多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五)农业合作交流持续拓展。农业利用台资稳步增长,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546个,合同利用台资36亿美元,实际到资20.2亿美元,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预计去年闽台农产品贸易总额16.3亿美元,比增3%。厦门口岸连续8年成为大陆最大的台湾水果集散中心。成功举办“第七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暨休闲农业对接会”,开展“台湾青年农民福建行”活动。去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在全国普遍回落的形势下,我省仍然实现增长,全年农产品进出口总额160.2亿美元,比增5.2%,其中出口87.5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成功承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展会规模、展团和参展企业数量均创历届之最。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效果明显。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强生猪养猪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六条措施,下大力气关闭拆除禁养区和可养区不达标生猪养殖场,去年基本完成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共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7.5万户,削减生猪存栏607.5万头。加快推进可养区不达标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全年完成改造1928家,占年度任务的87.3%。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共推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298台套。
(七)农村改革取得新成效。漳平、永安、福清3个国家级试点县市和74个省级试点乡镇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260个试点村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任务。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土地流转率达到30%。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发展到2.7万家、1.2万家,其中省级规范社超过3000家、示范农场600家。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28家,其中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55家,比上年增加9家。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育,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等多形式的农民培训,全年培训百万人次,三年来共选送3.6万名农民学员到涉农大中专院校免费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
(八)扶贫开发力度加大。对扶贫开发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并建档立卡,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采取扶贫小额信贷、贫困劳动力培训“雨露计划”、社会帮扶等措施,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去年实现减贫20万人;完成20万人造福工程搬迁危房改造任务,“十二五”期间累计搬迁改造85.6万人。整村推进2200个贫困村扶贫开发,第四轮23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投入帮扶资金4亿多元,实施项目1743个,村均投入172万元。完善对口帮扶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制度和“面对面、点对点”会商对接机制,推动沿海县市与挂钩帮扶山区县共建山海协作产业园区18个。
2015年农业农村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我省农业农村能取得好的发展成绩,主要得益于: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省委已连续13年出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一号文件,近些年来省委省政府还先后出台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精准扶贫等数十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文件,为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有增的良好态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二是大力实施项目带动,着力培育发展新增长点。各地加强农业项目策划、储备和招商引资,依托“一区两园”等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每年都生成和新上了一批重大投资项目,有力增强了农业的发展后劲。三是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农民创业创新积极性。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大力扶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四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有效推动了重点工作的开展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创新项目资金运作管理,大力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补助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延伸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福建省农业厅年初结转结余22235.78万元,本年收入68149.6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4.64万元,本年支出55112.90万元,结余分配548.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4939.06万元。
(一)2015年本年收入68149.6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922.09万元,下降4.1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7721.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08.62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7085.33万元。
3. 事业收入468.86万元。
4. 经营收入63.97万元。
5. 其他收入2810.24万元。
(二)2015年本年支出55112.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644.64万元,下降7.7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8000.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801.68万元,公用支出5198.33万元。
2. 项目支出27067.93万元。
3. 经营支出44.93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2489.69万元,比2014决算数43534.55万元减少1044.86万元,下降2.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16万元。其中:专项业务活动57.87万元,引进人才费用190万元,台湾事务126.2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万元,行政运行60.04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台湾事务方面支出。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855.33万元减少364.17万元,下降42.58%,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大幅度减少。
(二)205教育支出12453.76万元。其中:高等教育33.5万元,中专教育10647.21万元,高等职业教育64万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266.29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442.76万元。主要用于五所农校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14186.3万元减少1732.54万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2015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机构划转到省教育厅。
(三)206科学技术支出1284.24万元。其中:自然科学基金2.04万元,机构运行527.84万元,社会公益研究444.12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0万元,科技条件专项110.24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农业区划研究所、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研发、种质资源保存设施建设、公益类科研等专项支出。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730.58万元增加553.66万元,增长43.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科研课题和项目任务。
(四)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发展专项支出。
(五)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1.4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46.9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414.4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万元,死亡抚恤248.08万元。主要用于全厅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4028.4万元增加783.07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2015年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增加了死亡抚恤金的发放。
(六)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9.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54.2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42.02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33.63万元。主要用于全厅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705.2万元增加24.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医疗保险交缴基数。
(七)211节能环保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36.14万元减少34.77万元,下降96.21%,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产地污染普查项目的主要任务在2013年和2014年已完成,2015年完成扫尾工作。
(八)213农林水支出21026.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285.93万元,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机关服务162.06万元,事业运行6079.2万元,农垦运行261.92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52.28万元,病虫害控制4721.8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86.22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63.25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712.29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173.73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7.3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497.4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160.01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6.0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防控、动植物产品检疫、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业生产保险补贴、农村沼气建设、农村社会扶贫建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21534.45万元减少507.47万元,下降2.36%。
(九)221住房保障支出1673.4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367.74万元,提租补贴305.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等支出。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1417.66万元增加255.75万元,增长18.04%,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十)229其他支出12.7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366.7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2023.79万元增加343万元,增长16.9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2城乡社区支出8.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229其他支出2358.17万元。其中: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302.4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五所农校使用了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结转结余和追加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结转结余等弥补了办学经费。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54.3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591.59万元减少137.22万元,下降23.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85.88万元,主要用于考察目的国(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状况,洽谈合作项目,拓展合作渠道,引进先进农业设备和农业项目,推销福建农产品等。2015年本单位参加出国(境)共21批27人次,出国(境)费用比2014年决算数102.15万元减少16.27万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规定,进一步压缩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8.9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93辆。与2014年决算数432.71万元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13.73万元,下降26.28%。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9.5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厅系统对外、对内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95批次、接待总人数5243人。与2014年决算数56.73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7.22万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厉行节约。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统计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福建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