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2号) (下称《通知》)精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5年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优选主导产业基础扎实、产业链条融合显著、品牌知名度高、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涌现的乡镇。
二、申报数量。每个设区市可申报不超过2个乡镇(厦门、平潭各1个)。已批准建设的镇(乡)不能再次申报,城关镇、国家级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得申报。超报一律不予接收。
三、申报程序。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提出推荐意见,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市级推荐函(明确推荐顺序)、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建设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报表、建设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顺序汇编成册,纸质材料一式3套,封面颜色统一用浅绿色。于3月7日前送达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并发送PDF格式文本至邮箱nytcfc@163.com。
五、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卢铭,联系电话:0591-87278373。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联系人:林熙,联系电话:0591-8709734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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