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项目名称: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验推广项目。
2.评审时间:2025年2月21日(全天)。
3.评审组成员:从厅专家库随机抽取3位专家组成。
4.评审形式:集中评审。
5.评审内容:对申报项目的16个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实用性、推广性、创新性等进行综合比选。专家组出具推荐意见。
6.评选结果:综合考虑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总量,拟将排名靠前的长汀、福安、南靖、浦城、闽侯5个县(市、区)列为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验推广项目,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省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反映。
监督电话:0591-8785364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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