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项目名称:2025年省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
二、评审时间:2025年4月29日
三、评审组成员:从省农业农村厅项目专家库随机抽取畜牧业(包括生猪、草食动物、家禽、其他畜牧业)1人、土壤肥料与耕地质量1人、农业资源与环境1人、农业农村工程1人、种植业(包括粮油、蔬菜、果树、茶叶)1人、财务管理1人。
四、评审形式:集中评议。
五、评审内容:评审组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对平和县大溪镇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南平市、宁德市、永泰县、上杭县、武平县、建宁县、将乐县、建瓯市、延平区、顺昌县等10个粪肥还田试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六、评审结论:平和县大溪镇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上杭县、建宁县、建瓯市、南平市、永泰县、武平县等6个粪肥还田试验项目实施方案总体可行。宁德市、将乐县、延平区、顺昌县等4个粪肥还田试验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可行。
监督电话:0591-87823002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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