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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

来源:畜牧兽医处 发布时间: 2026-05-0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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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2.补助对象:为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已办加工主体(即奶牛养殖场,下同)和拟发展加工的主体,办加工模式包括办工厂、开奶吧、委托加工等多种形式。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支持购置生鲜乳及乳品质量安全监测、乳品加工、冷链储藏运输等设施设备和智能化改造,以及配套养殖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升级。对加工环节基础建设、委托代加工环节产生费用、生产经营等给予补助。委托代加工环节产生费用主要包括:牧场投入委托加工费用及乳制品包材,存贮与运输费用、冷藏与运输设备等费用。

4.补助标准:依据办加工养殖主体年生鲜乳加工处理能力,通过直接补助的方式进行补贴,补助标准为每吨不超过1000元,单个养殖场补助不超过400万元。

5.申报程序: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全省储备申报情况统筹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原则,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后确定项目承担主体。

二、项目申报储备公开

《关于做好中央转移支付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三、项目评审公开

1.评审项目名称:2026年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

2.评审时间:2026年5月7日

3.评审组成员:何志刚(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李文杨(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陈东生(福建省供销社)

4.评审形式:集中评议

5.评审内容:对申报的2026年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进行评审,实施内容是否符合储备申报条件要求。

6.评审论证结论:专家组一致认为:建阳区吉翔牧业有限公司、建瓯市富雅饲草饲料有限公司等2家申报的储备项目,实施内容均符合申报条件要求,方案可行。

监督电话:0591-8784296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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