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涉农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公开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于4月下旬开展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省级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抽查内容
1.核实2020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各项涉农财政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2)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评审专家与涉农企业勾连,虚假评审;(3)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有关企业组织关联企业围标串标;(4)冒领、私分补贴资金;(5)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6)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7)审批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8)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方面问题。
2.专项抽查2020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二)工作要求
1.现场核实。分5组选择5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2个县(市、区),每个县安排5个工作日。其中2个组同时承担抽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每组增加8个工作日。
2.人员配备。其中3个组需配备财务、审计人员各1名。承担抽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2个组需配备财务、审计、工程类专业人员各1名。
3.专项报告。5月20日前完成现场核实,针对抽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
三、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资质、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申报材料
本次购买服务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请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业绩证明、拟开展服务的人员情况介绍、工作方案、报价函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购买服务预算金额控制在18万元以内。
(二)申请材料(一份)须装订成册密封提交,不得围标、串标,一旦发现将作废标处理。
(三)如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则作无效申报处理。
(四)资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4月18日。提交地点: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农业农村厅3号办公楼709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委托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甘如彦 0591-87822863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