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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省级抽查购买服务的第二次公告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4-04-1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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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4月12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省级抽查购买服务”,截至4月18日下午5:30,共有2家会计师事务所报送材料,未达到最低3家报送材料要求。现再次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抽查内容

1.核实2020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各项涉农财政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2)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评审专家与涉农企业勾连,虚假评审;(3)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有关企业组织关联企业围标串标;(4)冒领、私分补贴资金;(5)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6)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7)审批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8)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方面问题。

2.专项抽查2020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二)工作要求

1.现场核实。分5组选择5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2个县(市、区),每个县安排5个工作日其中2个组同时承担抽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每组增加8个工作日

2.人员配备。其中3个组需配备财务、审计人员各1名。承担抽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2个组需配备财务、审计、工程类专业人员各1名。

3.专项报告。5月25日前完成现场核实,针对抽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

三、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资质、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申报材料

本次购买服务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请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业绩证明、拟开展服务的人员情况介绍、工作方案、报价函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购买服务预算金额控制在18万元以内。

(二)申报材料(一份)须装订成册密封提交,不得围标、串标,一旦发现将作废标处理。

(三)如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则作无效申报处理。

(四)资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425日。提交地点: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农业农村厅3号办公楼709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委托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甘如彦  0591-8782286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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