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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大楼结构鉴定、加固修缮初步方案编制及工程投资估算服务的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6-0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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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大楼结构鉴定、加固修缮初步方案编制及工程投资估算服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负责完成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大楼旧楼(建筑面积约1700㎡)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编制房屋加固修缮初步方案及工程投资估算。 

  二、服务地点 

  福州市鼓屏路183号省农业农村厅1号楼停车场旁。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止。 

  四、采购预算 

  ¥85000.00(捌万伍仟元整) 

  五、成交方式 

  最低价成交。 

  六、本项目供应商应该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其他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规定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或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4个专项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外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入闽备案),且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2025年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内,并提供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担任本项目的结构鉴定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结构工程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3.5拟担任本项目的房屋加固修缮方案编制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结构工程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3.6允许联合体报价。 

  说明:以上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技术人员参加社保(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期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供应商按上述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配备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2025年6月12日17: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档一份,用U盘密封。送达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鼓屏路183号农业农村厅1号办公楼320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内容送交的将拒收。 

  七、联系人:王志波  0591-87270969

           陈 琼  0591-87270970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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