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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4-08-2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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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4〕6号)。

  2.补助对象:项目实施县有关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稳产高产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聚焦主产区和优势作物,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县,选择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薯类、油菜、花生、小宗粮油等品种,以及棉花、甘蔗、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集成技术、挖掘潜力,提高品质、示范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引领生产方式转变。一是物化投入补助。用于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绿色防控、装备提升改造、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代耕、代种、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开展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技术试验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产品评比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4.补助标准:资金切块下达到项目县,由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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