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补助对象: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3.补助内容:用于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提升三明“中国稻种基地”种子生产能力、种子加工能力和育种创新能力等。
4.补助标准:“十四五”期间,省级每年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支持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其中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安排500万元。
5.申报程序:资金下达至三明市,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实施,并结合地方工作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