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
1.文件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4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4〕5号)。
2.补助对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为主,带动小农户参与;采取整村、整乡(镇)推进。
3.补助内容:一是基础性工作补助。对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片建设、技术推广服务、宣传报道及材料、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技术手册、专家咨询、效果评估及其他项目相关支出等给予补助。二是物化补助。对实施酸化耕地治理所需的农用石灰质物质、酸化土壤调理剂、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绿肥种子、有机肥料等给予补助。三是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购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效果评价等第三方服务。
4.补助标准:每亩补助不高于100元。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项目申报条件,补贴对象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统一招标采购酸化改良产品,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并监督其施用到田。
二、项目申报
依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农计函〔2024〕93号)要求,现将新一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申报结果及储备新一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的通知予以公开,内容详见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