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资金政策公开
访谈解读:
1.文件依据: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
2.补助对象:福建省“中国农民丰收节”省级主会场承办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补助内容:福建省“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庆丰收群众文艺活动。宣传推介、展示展销等费用。
4.补助标准:省级主会场活动费用补助200万元。
5.申报程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省农业农村厅从中遴选省级主会场并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