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新一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的通知》(农种发〔2021〕2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农种创函〔2024〕2号)。
2.补助对象: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
3.补助内容: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
4.补助标准:《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成本核算参考》,每头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补助200元、每只种鸡生产性能测定补助60元。
5.申报程序:项目资金切块下达相关县(市、区),各项目县根据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任务,组织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