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
1.文件依据:从2020年开始,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每年联合印发《关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省级为申报单位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2.补助对象:在获立项的产业集群建设区域内开展项目建设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等能够促进当地产业发展,信用运营良好的主体均可承担。
3.补助内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机种机收、仓储保鲜、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现代流通、数字化、品牌培育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4.补助标准:竞争遴选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财政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总额2亿元,按照6000万元、7000万元、7000万元分三批安排。
5.申报程序:省级统筹组织有关各市、县申报,参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竞争性遴选,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立项名单。
二、资金分配公开
资金尚未下达。
三、项目申报公开
《关于做好“福九味”中药材、闽西禽蛋产业集群续建项目遴选申报的工作办理单》(2024N2359)。
四、项目评审公开
1.评审项目名称: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以及“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方案专家评审论证。
2.评审时间:2025年3月9日
3.评审组成员:孙云(福建农林大学园艺学院教授)、陈少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陈菁瑛(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中心研究员)
4.评审形式:集中评议
5.评审内容:对申报 2025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闽南乌龙茶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涉及安溪县、永春县、华安县等3个县),以及“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方案(涉及建宁县、柘荣县、南靖县、明溪县、武平县、连城县、邵武市、浦城县等8个县(市))、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方案(涉及福清市、永泰县、新罗区、连城县、大田县、宁化县、清流县、沙县区等8个县(区))进行评审论证。
6.评审论证结论:
(1)闽南乌龙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专家组一致认为:项目完全符合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要求,产业基础扎实,实施方案科学、联农机制创新,保障体系健全,建议申报2025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方案。专家组一致认为2025年续建方案立足前期成效,以全链条省级、跨区域协同、高附加值转化为核心,兼具战略延续性与创新突破性,有望推动“福九味”产业集群成为全国道地药材高质量发展样板。同意该续建方案。
(3)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方案。专家组一致认为2025年闽西禽蛋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方案立足现有建设基础,以“全链升级、三产融合、科技赋能”为主线,在种质资源保护、加工能力突破、品牌价值提升等方面规划科学、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方向,对打造全国禽蛋产业高地、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同意该续建方案。
监督电话:0591-87278373(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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