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26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
2.补助对象:通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认证的规模养殖场,或者通过农业农村部动物疫病净化场或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认证的规模养殖场。名单以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发文公布为准。
3.补助内容:种畜禽场(含规模奶牛场)等规模养殖场对照农业农村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要求、农业农村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重点疫病净化标准,采用相应动物疫病净化综合技术,自行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做好相关设施设备建设和仪器配备,开展相关疫病免疫(非免疫病种除外)、消毒、检测、引种、野毒感染畜禽淘汰或扑杀等净化相关工作,达到相应病种净化或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认证条件,并通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认证,或者通过农业农村部动物疫病净化场或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认证。
4.补助标准:模猪场净化补助50万元/场,规模禽场补助40万元/场,规模畜场(不含猪场)补助40万元/场。优先补助通过农业农村部评估认证的规模养殖场。
二、资金分配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3号)。
http://nynct.fujian.gov.cn/xxgk/czzj/qtczzj/202411/t20241108_6563885.htm
三、项目申报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nynct.fujian.gov.cn/ztzl/dwyqfk/tztg/202404/t20240429_6441292.htm
四、项目评审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4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http://nynct.fujian.gov.cn/ztzl/dwyqfk/tztg/202404/t20240419_6436675.htm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情况的通知(闽农牧〔2024〕21号)
http://nynct.fujian.gov.cn/xxgk/zfxxgk/fdzdgknr/nyyw/ywgz/202412/t20241218_6593370.htm
监督电话:0591-87278373(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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