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批复、《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闽农综〔2020〕122号)、《关于确定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闽农综〔2021〕5号)。
2.补助对象:承担14个农业良种重大科研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项目的福建省农科院水稻所、福建省农科院作物所、福建农林大学等10个单位。
3.补助内容:主要开展水稻、“两薯”、鲜食玉米、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畜禽良种重大科研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以及促进闽台种业融合发展。
4.补助标准:每个农业良种重大科研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项目补助120万元-260万元。
5.申报程序:根据《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项目一次性立项,农业良种重大科研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资金实行“前补助后奖励”管理机制,即经费按总量75%左右作为项目前期补助资金,分4年按年度拨付,25%左右作为项目后奖励资金,在第5年根据签订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二、资金分配公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51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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