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30号)以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2.补助对象:承担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特色农业试验研究、示范推广、生产基地宜机化建设、全产业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包括但不限于种苗繁育、种植设施、采后商品化处理、产品加工、智能化信息化等)、“三茶”统筹发展等。
4.补助标准:
(1)蔬菜产业。每个项目县安排300万元,用于开展试验研究、示范推广的资金不超过省级补助资金总额的15%,用于社会化服务、品牌打造、宣传推介的资金不超过省级补助资金总额的15%,其余补助资金均用于全产业设施设备建设提升。设施补助资金以工程结算额为依据,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为单个设施设备投资额的50%,设备不得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重复补助)。单个实施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茶叶产业。每个项目县安排500万元,用于试验研究、示范推广不超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10%,用于社会化服务、品牌打造、宣传推介的资金不超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0%,其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宜机化茶园改造、智慧茶园建设、生产加工清洁化连续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及茶文旅融合等新模式新业态打造。设施补助资金以工程结算额为依据,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为单个设施设备投资额的50%,设备不得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重复补助)。单个实施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3)水果产业。每个项目县安排300万元,用于开展试验研究、示范推广的资金不超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10%,其余资金用于果园宜机化改造、采后商品化处理、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提升、社会化服务、市场建设品牌宣传推介。设施补助资金以工程结算额为依据,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为单个设施设备投资额的50%,设备不得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重复补助)。单个实施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5.项目流程:根据省级项目申报指南→由县级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需求组织申报→市级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省级根据全省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下达项目资金→县级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项目实施→建设完成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报送财政部门据实补助。
二、项目申报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4〕57号),网址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czzj/xmqkgk/202411/t20241111_6564755.htm。
三、项目评审公开
2025年省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评审情况公开,网址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czzj/xmqkgk/202502/t20250224_6767396.htm。
四、资金分配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网址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czzj/qtczzj/202504/P02025042239925665217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