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5〕10号)。
2.补助对象:全省69个项目县(市、区)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等。
3.补助内容:在全省69个项目县(市、区)打造140个以上集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推介一批粮油、经作、畜禽等高优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300项(次)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95%;分级组织全省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遴选800名以上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参加省部级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4.补助标准:
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能力补助。用于县乡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每个基地补助8-10万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不超过10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每名特聘农技员每年补助不超过4万元(含绩效奖励),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为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等补助。
其他费用补助。主要用于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以及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等。
5.申报程序:按照各项目县(市、区)的在编农技员数量采取因素分配法将资金切块安排至项目县,项目县(市、区)根据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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