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稳定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闽农综〔2021〕78号)。
2.补助对象:种粮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规模种植双季稻、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大豆增产增效示范、再生稻高产高效示范。
4.补助标准:(1)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申报条件为对同一地块(相对连片即可)连作种植早稻、晚稻面积都超过30亩(含)的,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补助200元。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申报条件是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含)以上的,按实际面积每亩补助100元。此两项补助均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2)大豆增产增效示范、再生稻高产高效示范项目,资金切块下达到项目县,由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5.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县的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申报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4〕57号)。
三、项目评审公开
2025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再生稻高产高效示范项目评审情况公开。
四、资金分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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