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7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
2.补助对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为主,带动小农户参与;采取整村、整乡(镇)推进。
3.补助内容:一是对开展取土化验、样板田建设、技术推广服务、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技术手册、专家咨询、效果评估及其他项目相关支出等给予补助。二是对项目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所需的生石灰、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等农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牡蛎壳粉、氧化镁、农用氢氧化镁、钙镁磷肥、绿肥种子、商品有机肥、粪肥、堆沤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等进行补助,每亩补助不高于125元。三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包括取土、化验、试验、农户调查等工作。
4.补助标准:每亩补助不高于125元。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项目申报条件,补贴对象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统一招标采购酸化改良产品,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并监督其施用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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