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七条措施》《福建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0—2025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福建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方案(试行)》《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遥感等新技术新装备集成应用,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智能化水平。
2.补助内容:围绕茶叶、果蔬、畜禽、食用菌等福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生产智能化建设,强化信息化成果展示推广,加强农业产业数据汇聚,探索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具体建设方案和技术参数参考《福建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方案(试行)》《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规范(试行)》。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相关建设投入的50%进行补助,每个不超过100万元。省级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非数字化装备。项目主体应统筹解决项目长期运维资金,确保项目长期发挥作用。
4.申报程序:由生产经营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项目申请,项目申请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资金预算情况确定项目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