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农办区域〔2025〕2号)。
2.补助对象:革命老区县。
3.补助内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等。加大项目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等其他渠道资金的统筹力度,同一实施内容不应重复支持。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社会福利、救济补助,公务用车及通讯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等相关费用,弥补企业亏损和预算支出缺口,罚款、捐款、偿还债务和垫资,以营利为目的的相关支出(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的产业项目除外),建设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建设“门墙亭廊栏”等景观工程、形象工程,以及与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和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等。
4.补助标准:2025年新增启动实施项目按照中央财政补助的专项彩票公益金继续采取定额测算,新增支持48个项目,我省名额为2个,每个项目县补助约5000万元,分两年拨付到位。首次拨付启动资金约4000万元,第二批补助资金根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对2024年度中期评估为A、B等次的45个项目继续拨付第二批补助资金。对2024年度中期评估为C等次的3个项目,不再安排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在建项目资金缺口由地方筹集。
5.申报程序:新启动项目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经“县申报、市把关、省遴选、部审定”等程序确定申报对象;第二批项目资金结合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安排。
二、项目申报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乡振对口函〔2025〕177号)
三、项目评审公开
1. 评审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
2. 评审时间:2025年5月15日
3. 评审组成员:省水利建设中心刘震、省农研中心陈德好、省农科院刘斌琼、省财政厅林敏、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王小东、省农业农村厅产业处王汉炬、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促进处温锦成、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综合协调处林维、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对口协作处党元丰等9位同志。
4. 评审形式:集中评审、咨询答辩
5. 评审内容:根据各设区市推荐的项目申报县的基本情况、基础条件、总体考虑、任务安排、管理保障和可行性等进行分析评议。
6. 评审结果:经过评审投票推荐我省2025年度项目的申报推荐对象。
监督电话:0591-8861005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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