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高质量发展的请示〉办理意见的通知》
2.补助对象: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3.补助内容:用于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提升三明“中国稻种基地”种子生产能力、种子加工能力和育种创新能力等。
4.补助标准:“十五五”期间,省级每年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支持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其中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安排500万元。
5.申报程序:资金下达至三明市,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实施,并结合地方工作具体执行。
二、资金分配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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