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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来源: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13-01-1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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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监管方案。印发了《2012年全省“瘦肉精”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制定了“瘦肉精”、饲料和生鲜乳的工作目标,确定了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场和生鲜乳收购站为整治重点,提出了整治任务和措施,各地按照要求加强了组织领导,提升了抽检实效,加大了执法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信息报送。二是加强巡查抽检。以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为监控重点,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制度,实施监督检查和抽检,加大生猪尿样抽检的覆盖面,增加抽检频率。2012年,我省共出动了执法人员56768人次,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场所2540个,生猪、肉牛和肉羊养殖企业17186场(次),活畜收购贩运企业1131个(次),屠宰企业(场、点)759个(次)。2012年,我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共抽检了生猪尿样57万头份。三是开展养殖环节专项监测。印发了《2012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要求各地以年出栏50-500头的生猪养殖场(户)、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和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为重点,在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全省共监测了1192个养殖场(户),涉及80个县(区、市、开发区),其中猪场1091个,肉牛羊场101个,共抽检4420批次尿样,用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快速检测试纸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四是部署开展屠宰环节专项监测。制定了屠宰环节监测计划,于6月至11月在全省所有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尿样专项监测。全省共监测了12.98万批次生猪尿样,其中克伦特罗监测5.91万批次,莱克多巴胺监测5.40万批次,沙丁胺醇监测1.67万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二)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省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并开展饲料产品抽检,抽检的品种涵盖生猪和禽类不同生长阶段所需的饲料样品。我所派出执法人员,指导各地开展饲料抽检工作,2012年全年共抽检了290批次饲料样品。饲料样品检测项目为铜、锌、铁、锰、铅、砷、喹乙醇和违禁添加物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苯乙醇胺A等。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今年我省报请农业部吊销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和厦门百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农业部依法吊销了以上2家公司的许可证。今年以来,我省共立案查处饲料案件44起,没收违法所得14.05万元,罚款19.12元,罚没款共计33.17万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饲料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一是开展生鲜乳专项监测。下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检测的通知》(闽农厅办[2012]141号),于619日—20日组织开展了一次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监测对象是全省28个生鲜乳收购站收购的生鲜乳,每个生鲜乳收购站各抽检1批次生鲜乳样品,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抽检的28批次样品检测结果均未检出三聚氰胺。二是开展了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省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继续保持对奶站和运输车常态化监管的同时,以奶农专业合作社和奶畜养殖场开办的奶站为重点强化日常检查和不定时巡查,全省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971人次,检查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182场(站、次),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奶站的标准化管理和建设,切实维护了我省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秩序。

(四)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做到检疫项目、检疫程序、检疫标准、检疫处理、检疫记录五个到位。2012,全省共产地检疫畜禽24870万头(只),屠宰检疫畜禽23425万头(只),分别比2011年增长31.5%41.2%。检出染疫病害畜禽25.82万头(只)、病害动物产品246.46吨,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加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的检疫审批及监管。严格按照《福建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检疫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申请材料中动物疫病检测报告的审核,今年以来共受理跨省引进种用动物、乳用动物申请8批次,审核合格7批次。三是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工作。编制了《福建省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规划(2013-2017)》,并在全省选择了11个县(市、区)的22个乡镇开展省级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试点,每个县(市、区)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四是认真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及时转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212号),要求各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指导相关场所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无害化处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联合省财政厅转发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2169号),明确了补助范围、认定程序、补助资金分级承担标准、申报材料要求等具体事项。五是加强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动物卫生专项检查20121月中旬,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龙岩、漳州、泉州、莆田等4个设区市的部分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全省通报,并责令各有关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组织开展了“查处无证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20127月至201210月,组织全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集中开展全省“查处无证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0452人次,对344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78个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及畜产品加工场点和61个动物诊疗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48起,发现问题责令整改437起,已整改300起,引导办证353户,查处无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75次。六是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组织部署,及时转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对部分省属单位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五)加强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基层调研。深入全省9个设区市清流、芗城、新罗、德化等16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基层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现状,指导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强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二是规范管理。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的通知》(闽农办[2012]号),进一步规范证章标志管理申购、发放、使用、保存等环节,做到申购规范、发放有序、账目清楚。购置30个动物检疫证明标识防伪识读器,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伪证甄别能力。三是做好证章标志申领发放工作。2012年,全省共领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12.27万本、禽类检疫标识262万枚、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9431万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480套,动物产品检疫验讫章801枚,检疫专用章153枚,检疫申报受理单1920本,检疫处理通知单240本。

(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古田、蕉城、平潭、长乐等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改革进展迟滞的县(市、区)今年完成体制改革工作,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努力争取省政府支持,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2]167号)中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执法能力,配齐配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确保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实施《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价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及组织保障措施,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认真做好迎接农业部检查组考核评价工作,圆满完成迎检各项任务。指派工作人员接受农业部委派参加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考核评价交叉检查,负责四川省考核评价工作。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明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三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312-14日在福州举办全省动物卫生卫生监督所所长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及相关人员118人参加了培训。1213-14,在光泽县举办了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培训班,全省各设区市和南平市所辖各县(市、区)所长及业务骨干、光泽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相关企业兽医负责人95人参加了培训,邀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有关领导和专家就国内外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情况、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规范等内容进行培训。翻印5000份《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分发全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张贴宣传,进一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201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瘦肉精”类违禁药品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以年出栏50-500头生猪、年出栏10-100头肉牛和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为监测重点,在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实验区组织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2013年全省计划抽检牲畜养殖场(户)1000个,其中生猪养殖场(户)900个,牛(羊)养殖场(户)100个。检测项目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二是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对全省所有城区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专项监测,共监测1万批次,检测项目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是开展省级“瘦肉精”巡检。计划每季度派出执法人员到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瘦肉精”检查,并到养殖场和屠宰企业现场抽取生猪或牛羊尿样,检测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

(二)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13年计划在全省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抽样检测饲料样品200批次,抽检品种涵盖生猪不用生长阶段和禽类各阶段的饲料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铜、锌、铁、锰、铅、砷、喹乙醇等多项指标以及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苯乙醇胺A等违禁添加物。查处不合格饲料产品。强化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饲料样品依法严肃查处,触犯刑法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核查举报案件。对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及时曝光不合格饲料产品查处情况。利用网络和报刊杂志,将查处的不合格饲料产品处罚结果进行曝光。

(三)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2013年计划在全省开展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活动,全省28个生鲜乳收购站监测覆盖面达到100%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在继续保持对奶站和运输车常态化监管的同时,以奶农专业合作社和奶畜养殖场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强化日常检查和不定时巡查,建立完善的巡查机制,严格执法,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四)加强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有关动物检疫规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监管,规范工作。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便民的原则,推进各地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完善申报点和公示内容,做到职责清晰、布局合理、依法规范、便民高效。在2012年规范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扩大规范化建设的数量,进一步推动我省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做好动物检疫工作。将产地检疫同区域疫情状况、强制免疫实施、动物标识佩戴、免疫档案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以规范的产地检疫促进强制免疫工作的开展,实现以检促防。严把定点屠宰场“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确保各环节实施到位,各环节规范标准制度到位,检疫操作符合规范要求,健全完善各项登记制度,切实保障经定点屠宰上市的动物产品安全。加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的检疫审批工作。继续严把材料审核关,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监督货主认真做好引进后的隔离工作。

(五)认真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督促畜禽养殖者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认真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的统计,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对数据不合理的地区仔细进行复查,并及时会同省财政厅将统计表上报农业部、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开展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专项检查。

(六)加强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健全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各项制度,通过规范统一全省检疫证章标志账簿,进一步推动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落实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专人、专帐、专柜制度。强化检疫证章标志检查,经常性到各设区市检查指导基层规范使用证章标志,及时发现并督促基层查处违反证章标志管理制度的行为。

(七)强化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将生物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适时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违规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生物安全事故。

(八)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处,震慑违法分子,规范动物防疫活动秩序。加强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监管,重点打击逃避检疫、兴办动物饲养场不按规定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违法行为。

(九)做好全省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工作。根据2012年动物卫生监督延伸绩效考核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省级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内容。同时,强化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推进我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逐步建立起适应动物检疫监督发展的工作机制。

(十)推进福建圣农集团肉鸡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与管理队伍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展思维,加强对福建圣农集团建设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的监督、指导,密切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与企业、企业所在地的配合与协调,切实提高生物隔离区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管的能力与水平。

(十一)做好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统计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信息统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按时上报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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