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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处2013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3-07-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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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按照年初部署,紧紧围绕“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目标任务,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1.培育15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135月,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2013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收到各地合作社申报书174份,9月与财政厅联合开展新增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各地正在申报中。下一步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50家省级示范社。(此项工作内在年底全面完成)

2.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2013年省级农民合作社名录填报工作,发文公布进入2013年省级农民合作社名录1021家。二是开展“2013年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重点指导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10年以来承担省级规范化扶持项目以及省级农民合作社名录的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三是举办培训班。725-26日在福州举办了全省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来自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或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经管干部等210人参加了培训。1023日,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主办,福建省农业厅承办、家乐福(中国)食品安全基金会协办的“福建省农民合作社“农超对接”质量安全培训班”在福州举行。全省蔬菜、水果和海产品(干货)类合作社理事长12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安排了合作社与家乐福进行产销对接活动,现场有20多家合作社与家乐福超市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四是开展省级农民合作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民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2008-2012年承担省级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和2011-2012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省级组织4个检查组进行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财政扶持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完善、各项制度不健全的农民合作社,采取措施,限时督促整改。五是建立全省规范化农民合作社名录。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提升其承担涉农项目建设能力,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健康发展,决定建立全省规范化农民合作社名录。

3.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一是开展调研。组织各地开展家庭农场情况调查,目前我省家庭农场有10622个,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134个,农业部门认定的有24个;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60.5亩,年经营总收入44.9万元,劳动力4.4人。63日-8日,我处前往罗源县、闽清县、顺昌县和建瓯市等地开展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深入到罗源旗峰山生态农场、起步镇永新家庭农场、张庄国家庭农场,闽清丰达农业生态大观园、鑫峰鹿业有限公司,建瓯玉山镇兆辉家庭农场等6个家庭农场进行实地察看,召开了3场座谈会,听取基层同志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登记注册和扶持措施等有关建议。二是讨论、修改《福建省家庭农场示范场管理暂行办法》和代拟《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福建省家庭农场示范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有关市、县农业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并对他们意见进行吸收修改,进一步完善。由姜绍丰副厅长主持召开会议,召集了厅内有关处室研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1.扎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2011年漳平市被确定为全国50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地区之后,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原则,在双洋镇开展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2012在全市开展了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入户调查摸底,落实地块面积和“四至”,完善登记簿,建立电子档案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确权登记合同42307份,承包地面积143279.1亩,地块数128765块,涉及182个村。试点镇共实测地块11800块,面积16602.43亩,涉及13个村,81个村民小组。今年3月,又增列永安市为全国第二批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目前,永安市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下发了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燕西街道青松村为先行试点村,采用无人机按照1:1000比例尺航拍取得正射影像调查图,选择青岛太阳公司研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软件,现已完成691.64亩,地块510块航拍工作,涉及1个村,6个村民小组,97户农户。

2.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为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近年来,我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三个不得”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我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流转耕地349.80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22.79 %,比上年底增长了5.55%。从全省情况看,龙岩、三明市流转率相对较高,分别为44.51 %29.1 %,其中三明沙县达72.61%。目前全省所有的涉农乡镇904个都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沙县建立了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并按时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3.鼓励发展土地托管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

2011年,沙县依据《信托法》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资150万元,在县里和夏茂镇分别注册成立国有性质的沙县源丰和沙县金茂2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源丰公司还在11个乡(镇、街道)设立分公司。信托公司作为联系土地流转双方的经济责任主体,全程参与土地流转的全过程,为农户土地流转收益和业主的合法经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目前信托公司共流转土地面积8.02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12.98万亩的61.79%。据我厅了解,目前全省共有各种土地股份合作社30多家,入股面积约3.9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1.11%。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全省推广应用“世纪之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扶持“世纪之村”平台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113号)精神,与省农办联合行文在全省推广应用 “世纪之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

2.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为全面了解各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总结推广厦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分析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3.做好2013年福建省村集体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和换发证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做好村级财会人员发证工作,根据《福建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农村财会任用证》管理规定,福建省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统一考试于518日举行。全省参加考试人员4942人。各级农业部门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场地布置、监考人员培训等相关考务工作,省农业厅经管处和各设区市经管站组织人员到部分考点巡查,确保了考试顺利进行。同时对考试及格人员及具有资格人员换发《农村财会任用证》5000多份。

四、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部署。印发了《2013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了《2013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点》。

2.开展2012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抽查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抽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2]119)要求,继续开展2012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抽查工作,由省物价局赖文达副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走村入户进校园、查阅帐目等方式,对全省减轻农民负担抽查的8个设区市和一个综合实验区的17个县、34个乡镇、68个农村中小学校、128个村,以及走访农户500多户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写出书面报告。督促全省减轻农民负担抽查到的17个县,对存在的农民负担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配合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进行绩效考评。为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省减负办拟会同省财政厅综改办对全省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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