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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政策法规处: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13-07-1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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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来,我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推进2013年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推进农业政法与立法调研工作 

  一是定方案。选定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用菌产业发展研究等三个重点调研课题,其中我处负责牵头组织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调研工作。二是抓调研。组织人员到全省九个设区市的部分县市调研基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情况,指导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窗口创建,了解基层农业执法人员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窗口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示范窗口建设。根据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安排,经与省农业执法总队沟通,印发《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县市申报,各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省里将组织专人前往各地考核。二是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农业部要求,在各设区市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处务会议研究并报分管厅领导同意,筛选13个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上报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示范项目,项目获批后,制发《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转下达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建设。 

  三、推进农业普法工作 

  一是组织《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系列活动。2013年5月30日,经认真筹备,我厅与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联合召开《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周年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琪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张立先厅长、姜绍丰副厅长、厅政法处和种植业处有关人员出席了座谈会,张厅长代表我厅与会发言。在安溪县、福安市、武夷山市三个茶叶主产区由省市县联合开展《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送法下乡宣传咨询活动,深受当地企业、群众欢迎。其他茶叶主产区的农业(茶叶)部门也按省里统一部署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今年2月,根据厅里统一安排,我处在厅网“在线访谈”栏目开展《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解读,顺利完成网上专题普法活动。二是部署“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依法治省办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治省“三五”规划总结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的通知》(闽治省办〔2013〕2号)精神,部署全省农业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省“三五”规划总结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同时,做好厅机关迎检工作。三是部署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根据省法宣办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并征求厅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印发“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福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普法专项活动。为推进机关学法,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每月邀请厅聘法律顾问项成宇律师来我厅为厅机关、厅直属单位以及全厅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日常工作中及时为需要法律服务的处室、干部职工提供有关信息。上半年,我们还按要求完成《关于加大<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的宣传执行工作的建议》提案的分办答复工作。 

  四、推进有关立法工作 

  一是报送政府规章清理结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定福建省人民政府规章罚款的决定>的决定》的通知(闽政办[2013]17号)精神,以相关上位法为依据,多次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同时与省法制办反复沟通协调,并报有关厅领导同意,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对我厅负责起草的、现行有效的四部政府规章的罚款最高限额均不作调整”的清理意见。二是参加《种子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与省种子管理总站有关同志一道携材料参加省人大农工委组织的《种子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汇报我厅有关调研情况及具体修改意见。三是提供涉农法律法规目录。根据省人大农工委要求,组织报送与我厅业务相关的2008-2012年涉农法律法规目录供其编纂时参考。四是按时反馈征求意见稿。对省政府法制办和兄弟厅局送达我厅征求意见的《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草案)》(送审稿)、《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修改草案)等18件征求意见稿会同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分析,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 

  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元月21日,会同省执法总队在榕召开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农业政策法规工作情况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2013年农业政策法规和农资打假工作。省农业厅姜绍丰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厦门、南平、南安、大田、福清、福安、平和、浦城等8个市、县农业局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二是转发全国案卷评查情况通报。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2012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评选出44卷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我省龙海市农业局和安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两个案卷入选),并在通报中指出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处及时转发了农业部的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以期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三是组织参加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根据省法制办要求,起草2013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专业法律知识试卷,协助做好考务工作。组织我厅干部职工参加考试的同时,推动各设区市农业局法制机构做好本地区参考人员的专业辅导。四是参与专项检查。根据厅里统一安排,派员带队到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检查2012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与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工作;到漳州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 

  根据厅里要求,派员参加全省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将会议情况和主要精神向厅领导作了汇报,并及时将我厅贯彻落实会议情况反馈省效能办。 

  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迎接上级部门检查。5月3日,省直党工委黄青副书记一行来我厅调研行政服务窗口党建情况,根据厅党办要求,我处起草“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工作情况汇报”提交厅领导审定,并在调研会上作了汇报。二是做好网上审批工作。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网上审批工作要求把关,认真做好行政许可的咨询、录入、审核、送达工作,到6月30日,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收录295件,没有出现超时或被投诉等情况。同时,我处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复核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派员同业务处室一起到行政审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勘查。 

  上半年,吴永久对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我厅原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判决[(2012)鼓行初字第107号]不服,提出上诉。我处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并于3月22日陪同厅领导参加福州中院的二审庭审。福州中院审理后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我处还根据省和厅统一安排,派员参加省五大战役检查组,到基层检查督导。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处将围绕服务厅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农业政策法规工作。 

  1、继续推进政策与立法调研工作 

  围绕农业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农业政策重点课题研究工作。重点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建设专题调研,继续推动业务处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菌等方面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 

  2、继续推进有关立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立足福建特色,强化农业立法,继续推进《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工作。按省政府要求,部署、完成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 

  3、继续推进农业“六五”普法工作 

  做好迎接依法治省“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考核工作。以网络普法、机关普法、专项普法和主题日普法活动为重点,组织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指导厅有关处室和基层农业部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巩固扩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成果。 

  4、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专项督查和迎接农业部检查。组织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抽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对申报省级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的19家执法机构进行筛选,对初选入围的单位实地考察。 

  此外,按要求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农民工、查处无证经营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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