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3-07-17 00:00
相关文章: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抓以下六个方面:

(一)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大体系”建设。2012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体系”(监管体系、监测体系、标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监管体系方面,进一步推动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经过努力,全省9个设区市全部成立了监管机构,71个县级农业部门也成立了监管机构,占全部涉农县(市、区)的88.75%,全省929个涉农乡镇全部完成了机构的设立。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和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省、市、县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培训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师资队伍100名,推动形成业务过硬、运转高效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队伍;同时,积极与省财政沟通协调,努力帮助协调改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条件,加大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推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保障能力,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条件,尽快帮助乡镇监管机构达到“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的建设目标。监测体系方面,组织福州、莆田、三明、龙岩等设区市以及平潭、明溪、屏南等县成功申报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继续积极争取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截至目前,已建立或在建2个部省级质检中心,7个设区市质检中心,44个县级质检站。为全省9个设区市、34个年产十万亩以上的蔬菜大县配备流动监测车辆和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快速检测;标准体系方面,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继续组织制修订一批农业省地方标准,鼓励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和有条件的协会、专业合作社,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技术标准。可追溯体系方面,2012年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继续安排703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开发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认证审核系统,继续引导全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猪和家禽等六大产业企业纳入可追溯管理,加快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推广力度,拓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覆盖面,抓好试点示范,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

(二)构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制定了《201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3年度考核评价表》,从组织保障、风险监测与案件查处、职责分工与落实、监管体系与队伍建设、治理整顿与应急处置、健全制度、推进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考核等方面建立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项制度”(承诺制度、信息发布制度、“黑名单”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加大“四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制定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建设的意见》,妥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信息,着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制定并下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闽农质监〔2013130号),就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出了加强管理、加快进度、竣工验收、机构考核、计量认证等方面的工作意见。

(三)突出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整顿。持续深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并结合我省农业生产特点,制定印发了《福建省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201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增加茶叶农残超标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共计7项内容,即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和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8万人次,检查企业2.18万家次,发放材料62万份,指导培训1.4万人次。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定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任务,全年部署安排4次对全省蔬菜、蘑菇、水果、茶叶、生猪、生鲜乳和家禽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省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数据统计工作,结果为:蔬菜合格率95.7%,蘑菇合格率100%,生猪尿样全部为阴性。二是组织开展2013年春节前蔬菜和生猪质量安全监测。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全省开展2013年春节前蔬菜和生猪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起草下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3年春节前蔬菜和生猪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安排各设区市局负责对本辖区内蔬菜采样不少于100个,进行快速检测、阳性样品送我厅农产品质检中心确认,生猪尿样采样至少30份,进行盐酸克伦特罗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本次监测蔬菜样品1306个,合格1295个,合格率99.16%,生猪尿样盐酸克伦特罗检测1759个,合格1759个,合格率100%

(五)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一是部署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农业部的紧急部署,为加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预防突发事件,部署各地加强“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根据农业部文件精神和我厅《关于加强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突出做好舆情监测与应急值守工作。二是积极应对漳州市出售病死猪案件。漳州病死猪案件曝光后引起各方强烈反应,按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及时向漳州农业局了解情况,并提出相关应急处理意见。随后,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制定印发了《福建省农业系统严厉打击养殖环节出售病死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研究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措施。三组织调查核实举报豆芽黑作坊问题3月份,根据接到和相关部门转来的仓山区盖山镇齐安村一村民的举报信,及时指导并责成福州市质监处组织力量,请对来信反映的该村豆芽黑作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处理意见。

(六)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一是制定《福建省201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持续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和省食安办的部署和要求,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为主线,提出了2013年宣传活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组织全省各地实施。二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按照农业部和省食安办的部署和要求,在61-30日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本厅与本系统资源,结合我省农业生产特点,突出宣传教育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做到:充分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质量安全”网站频道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时事新闻,发布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与信息;利用6.18第十一届海峡项目成果展示会平台,在现代农业馆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展区,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体系”建设成果和“四项制度”建立成效,并现场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查询和农残速测互动演示,提升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进社区、进市场、进基地”活动,采用宣传标语、宣传单(册)、横幅等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环境与浓厚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利用各种场合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5000多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内容培训活动,主要就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农业生产病虫害防治技术、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聘请专家对全省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宣传月期间先后组织2期培训班,培训人数达到160多人;编印《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料汇编Ⅱ)2000册,将过去一年多来的监管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同时收集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条文,以及今年以来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农业厅出台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的文件,编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手册》(白皮书)下发到全省各市、县(区)农业部门为全省广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者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帮助,作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工具书和参考书。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按照年初制定的《201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

(一)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厅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任务,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和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

(二)继大力推动监管机构体系一是推动县级监管机构实现全覆盖。此项任务是今年农业部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下半年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尚未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业部门抓紧设立监管机构;二是培训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工作能力。重点抓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侧重法律法规、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以及执法检查等知识,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监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业务过硬、运转高效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队伍;二是推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保障能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加强部门之间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强化沟通,协调推进,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设施、监督网络、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改善各级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

(三)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一是继续落实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后续任务。7月份完成第二次检测结果分析和通报,9月、11月分别完成第三次、第四次监测抽样工作,10月、12月分别完成第三次、第四次监测结果通报。协助农业部质检单位完成7月、10月的第三次、第四次农业部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工作以及水果普查抽样工作。根据监测检验结果必要时组织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会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市、县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整改。二是继续推进检测体系建设。在管理好在建质检项目的同时,抓紧实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落实配套资金,保证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三是争取全省流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实现全覆盖。在前期设区市及34个蔬菜大县已经配备流动监测车的基础上,积极与省财政沟通,争取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实现全省县级流动监测车全覆盖。

(四)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建设。一是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集成的招标采购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培训工作,计划培训人员300人次以上;三是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试点企业考评工作。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一是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通过不定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态,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整体能力,共同推动监管工作。二是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我厅201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3年度考核评价表》,年终组织对8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考核评价。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