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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2-03-3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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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厅办〔201270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企发[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由厅休闲农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休闲办)具体负责。

二、各县(市、区)农业局对照相关标准,将拟推荐的项目简要情况于6月底前报设区市农业局;设区市农业局审核筛选后720日前将简要情况电子文档发送到休闲办电子邮箱。各市上报的候选项目不超过1个。

三、厅休闲办将对各地拟申报项目审核或实地考察后,择优筛选3个项目,由当地农业局按照《通知》要求撰写申请报告、准备申报材料,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向省农业厅申报。省农业厅将组织有关专家作进一步审核,从中再择优筛选2个项目上报农业部

联系人:杨亚平;联系电话:0591-87810606

传真:0591-87836279;电子邮件:nzb@fjagri.gov.cn

 

附件:《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企发[2012]4号)

 

                            二О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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