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推进农业发展规划实施。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印发任务清单,逐年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落实《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将16个行动计划、6项农业领域重大工程、27个重点项目实行分年度清单化管理,编制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2022年重点任务的通知》,并建立按季调度、分析研判、推进落实机制。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立足我省实际将国务院《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进行实化、细化,建立任务清单,确定了53个重点工程,明确省直责任单位,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任务按序时进度落实。三是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一园两区”)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制定出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一园两区”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措施》,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
(二)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围绕挖掘本土资源禀赋,按照集聚建园、融合强园、绿色兴园、创新活园的要求,全产业链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构建以国家级为龙头、省级为骨干、市县级为基础的产业园建设体系,建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是推进规范管理。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产业园申报、创建、评估等程序和办法。二是突出项目抓手。印发了《现代农业产业园2022年项目建设清单》,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工作举措、实施主体,按月调度建设项目开工情况和投资完成进度。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在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同时,立足特色产业优势,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永泰、松溪、宁化等12个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四是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总结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经验,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动态》上刊发了福鼎“三产统筹”发展、安溪数字化转型、建宁现代种业、古田联农带农等产业园建设典型做法,引导产业园探索联农带农、绿色发展、数字赋能等机制做法,示范引领全省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三)加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力度。新增浦城县、平和县2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指导安溪、古田、福鼎、浦城、平和5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了一套示范区建设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一是用好用足支持政策。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项目提供长期、稳定、大额、低成本信贷资金,并组织福鼎、安溪、古田、平和、浦城等筛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项目17个、总投资超42亿元,向农业农村部推送融资需求。二是推进项目建设。重点围绕设施装备提升、产业集聚发展、产业融合示范、绿色循环发展、智慧农业拓展等重大工程,推进示范区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创建目标。三是开展监测评估。指导各示范区综合考虑本地基础条件、产业特点和发展水平,在国家指标体系的权重框架下,细化各二级指标的权重,设置指标的实现目标值,按季度开展主要指标监测,并开展示范区年度工作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着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是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牵头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确定2022年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细化了6大项建设内容、21项重点任务,实行按季调度、年终总结、典型推广等措施推进落实。“光泽县自主培育白羽肉鸡新品种破解种源‘卡脖子’难题”列入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推送光泽“圣泽901”品种在2022年全国农民丰收节现场进行展示。二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认真总结我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情况,对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自评估。强化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完善农业资源数据采集制度,指导漳州市、南平市、永泰县、建宁县、长汀县开展国家重要农产品资源台账建设,组织相关市县参加2022年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研讨班,明晰“十四五”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为优化我省区域农业发展提供支撑。三是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全国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牵头厅有关处推动脱贫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落实“3212”工程、光伏扶贫、消费扶贫等项目,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内生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已安排3.7亿元支持脱贫县创建或续建1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乡镇创建农业产业强镇、4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发展特色产业。
(五)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启动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引领乡村振兴全面展开。一是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部署,指导符合条件的县申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浦城县、古田县、上杭县成功入选示范县创建名单,并有序推进创建工作。二是启动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立项工作,并获得省委和省政府批准,制定印发了《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条件、创建程序、认定管理和工作要求,并开展2022年度创建单位申报工作。三是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福建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方案》,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乡村产业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激励县推荐工作,经设区市组织推荐、省级综合评价、公示确定,对罗源、云霄、惠安、沙县、秀屿、建阳、长汀、古田等8个县(区)每个县(区)给予120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沙县区申报全国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激励县。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十四五”专项规划。一是推进“十四五”重点项目落实。贯彻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紧盯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各项行动计划、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季一调度,确保重点任务落地实施,按序时进度推进。二是加强有关规划方案实施评估工作。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谋划我省现代农业建设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落实树立大食物观开发食物资源等相关部署。开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中期评估。三是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依托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全域全面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总结推广一批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典型案例。
(二)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指导。推进浦城县、上杭县、古田县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落实,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路径模式。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县监测和成效评估,总结推介典型范例。做好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荐申报和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备案工作。二是继续开展乡村振兴激励。协同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我省的实施细则,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激励,并做好国务院督查激励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三)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引领。一是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库,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落实产业园创建申报、动态监测、评价认定要求,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工作。加强产业园项目管理,推进运营机制创新,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经验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案例,发布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报告。二是提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加强对安溪、古田、福鼎、平和、浦城等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指导服务,组织各示范区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补齐二三产业短板,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建立示范区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推动科研院所与示范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机制,开展产业发展研究,共建试验基地、创新平台。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强示范区季度监测和年度评估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开展2023年示范区创建和首批示范区认定工作,总结推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模式或案例。三是推进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力量协同,优化政策供给,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向国家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汇聚,不断提高先行区创建实效。指导先行区围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链低碳循环,探索符合不同区域、生态类型、主导品种的绿色发展模式。加强农业绿色发展监测评价,总结推广一批农业绿色发展经验典型。完善先行区农业资源数据采集制度,扎实开展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建设。
(四)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指导脱贫地区和欠发达革命老区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发挥产业顾问组人才支撑作用。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围绕产业基础设施和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在脱贫地区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研究分析涉农县农业产业优势和短板,加强针对性指导服务,提升县域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二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推广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资产入股等方式,探索“入股分红+产业就业”模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脱贫劳动力在园区就业,或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等形式灵活就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面建立带动脱贫户就业增收名录台账。三是加强区域发展合作对接。牵头落实国家支持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等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相关任务,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闽西革命老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壮大富民产业、促进乡村振兴。牵头做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省际合作以及上海市与三明市、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协作相关涉农工作,推动重点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