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综〔2012〕86号
根据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闽妇儿工委〔2012〕4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厅的工作任务(见附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12月20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厅办公室。
附件: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责任(涉及农业厅部分)分解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责任涉及农业厅部分分解表
序号 领域 主要目标 省直责任单位 厅内承办单位 1 妇女 与教育 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残联、省发宗厅、省委农办、省总工会、省妇联 人事处、科教处、饲料兽药处、生态能源总站、农机推广站、疫控中心、农广校 2 妇女 与经济 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 3 确保农村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山林、滩涂等承包经营权 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民政厅、省妇联 经管处 4 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省农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民宗厅、省妇联、省残联、省科协 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