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时期福建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化呈现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态势,与前十个五年计划相比,是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
——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促进的新时期
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修订的《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建立,并在十一五全面贯彻执行。从2004到2010年的7个中央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都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为农业机械化加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全省农机管理系统加强农机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机管理机构的性质,落实执法主体地位。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了《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福建省农机推广鉴定实施细则》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同时核定了农机行政罚款的自由裁量权。强化了农机管理在行政许可、技术推广、管理与监督、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等方面依法行政职能,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农机化工作从过去靠行政手段、行政命令办事转向依法行政。从重视“管、审、批”向致力于“扶、帮、助”转变,从过去靠收费过日子向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作保障转变。个别地方的农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等与法规相违背的状况得到改变。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全部实现了“参公”管理,有效地稳定队伍、稳定了人心。农业机械化发展全面进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依法促进的新时期。
——农机装备总量持续较快增长,结构有所改善
“十一五“期间,农业机械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主要农业机械的保有量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目标。201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206.16万千瓦,比2005年增长20.62%,年均增长5.2 %。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不仅表现在总量增长上,更重要的是结构进一步优化。2010年,农用大中型拖拉机达到2603台,比2005年增长85.92%;拖拉机配套农具11.81万台,比2005年增长68%;小型农机具增长迅猛,如耕整机达5.19万台,是2005年的9倍;机动喷雾器24.68万台,是2005年的2.55倍;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机械达58.63万台,是2005年的4.39倍。联合收割机、机动插秧机增长势头迅猛,2010年机动插秧机发展到0.24万台、联合收割机发展到0.44万台,分别是2005年 48.44倍、3.51倍。
——农机作业水平大幅度提高,发展速度加快,作业领域不断拓宽
2010年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27.9%,比2005年提高10.88个百分点。其中机耕、机插、机收分别达到1363.02万亩、38.52万亩和334.12万亩,作业水平分别达到48.21%、2.97%、25.76%。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快速推进。机收水平比2005年提高19.36个百分点;机械插秧开始起步,2006年以来每年以翻番的速度增长。农业机械化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畜牧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发展空间不断扩大。农业机械化逐步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提高了粮食和我省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机作业综合水平发展速度是历史上最快的。1978年到2005年28年间才提升2.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只有0.1个百分点。而“十一五”期间,即2006-2010年就提升10.8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2.18个百分点,是过去28年平均速度的21.8倍。
——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提高,推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壮大
以农户为主体的多元化农机经营体制进一步发展。全省各类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专业户总数达到12.79万个,比2005年增长4.66%,农机从业人员超过65万个。规范的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842个,其中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总数达318个,合作社成员3083户。农机销售、作业、维修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农业机械化服务经营总收入由2005年的58.4亿元增加到80.21亿元,增长37.30%。以跨区机收水稻为代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在农机作业服务市场上突破了地区限制,使农机化服务与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解决了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困难,同时大大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经营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拉动了农机需求市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作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内容得到加强,各地依托“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以开展农机科教下乡、校企培训就业等形式,开展农机维修工、电焊工、新机具操作、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全省共核发农机职业鉴定资格证书3494个 ,促进了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成绩显著
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取得长足进展。“十一五”期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列为福建省农业“五新”技术推广内容之一,先后有40个县(市、区)开展了试验、示范、培训和推广工作,其中莆田市荔城区、晋江市、建阳市、长汀县、明溪县、云霄县等六个县(区)实施了农业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示范项目,初步探索出了适合福建省丘陵地区气候条件和种植习惯的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模式——软盘田泥浆大田育秧技术,并制定了《福建省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实施规范(试行)》。该技术模式在不断熟化和稳步实施下,农民购置和使用机动插秧机热情高涨,机动插秧机拥有量和机插秧面积连年翻番,促进了水稻生产机械化的发展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步伐加快。
茶叶是福建山区最具特色的农产品,与茶产业互相促进的茶叶机械也同步发展,全省茶叶机械保有量达27.8万台。机械化采茶、修剪面积居全国领先,乌龙茶色选机在闽北乌龙茶区、台湾机械式拣梗机在闽南乌龙茶区得到推广应用。同时,烟菜地耕作机械化、水产养殖机械化也取得长足进长,高效植保机械、农村废弃物处理设备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推广成效显著。
——闽台农机合作取得进展。
台湾可控制转向之中耕管理机、田园搬运管理机、机动喷雾机、畜禽舍雾化降温器等适用机械在我省落地投产。
——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开展了“平安农机”的创建活动,农机安全工作措施得到较好落实,有效遏制了农机事故的发生,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等,低于农机安全生产总体控制考核指标,全省农机生产安全保持了平稳态势。多功能拖拉机纳入了正常化管理轨道。全省农机监理装备有了显著改善,已配备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专用车55辆、安全检测设备42台套,初步改变了长期以来我省拖拉机安全技术检测靠“眼观、手摸、耳听”的落后状况,使我省拖拉机安全技术检测向规范化、科学化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并实施《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开展了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教学人员、教学设备等情况的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资质,强化了源头管理,全省56家拖拉机培训机构经审核获得拖拉机培训许可证。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效显著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发展农机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措施,也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十一五”我省正式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五年来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机具种类、实施县数量、受益农户数量均逐年大幅增加。2006年中央补贴资金为12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为120万元,补贴机具种类为4大类6种机具,实施县数量26个,受益农户为0.5万户。到2010年,中央补贴资金达2.6亿元,省级补贴资金达6000万元,补贴机具种类达12大类39个小类101个品目,实施县数量为76个所有的农业县,。从2006年到2010年,5年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5.27亿元,省级财政共投入1.03亿元,受益农户达21万户,直接拉动农民投资购置农机达11.21亿元,累计补贴机具台数达30.62万台(套),财政补贴资金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
2006年-2010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效果
年 份 项 目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规模 |
中央资金(万元) |
1200 |
2500 |
5000 |
18000 |
26000 |
省级资金(万元) |
120 |
198 |
850 |
3150 |
6000 |
|
项目县 |
26 |
48 |
76 |
76 |
76 |
|
补贴机具品种 |
4大类 6种机具 |
7大类 14种机具 |
9大类18小类30个品目 |
11大类30小类65个品目 |
12大类39小类101个品目 |
|
新增农机具 (万台套) |
0.29 |
1.18 |
2.33 |
9.42 |
17.4 |
|
受益农户 (万户) |
0.5 |
1 |
2.4 |
7.3 |
9.8 |
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依然偏低。2010年全国平均水平已达52%,进入中级阶段,而我省只有27.9%,还在低级阶段,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机械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在质量、数量上还有待提高,在领域上还有待突破。
二是农机装备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表现为低档次机具多、高性能机具少,动力机械多、配套机具少;经济作物和林牧副渔业等机械化发展滞后,有些还是空白;现有相当数量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超期服役”;安全环保性能高的植保机械尚没有得到普及应用。
三是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耕地整理迟缓,一些地方机耕路损坏严重,影响了农业机械效益的发挥。存放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不足,在近几年大中型农机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处于失衡状态。
四是创新能力不强。日益增长的农业机械化需求与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有效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仍是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矛盾。农机产学研推缺少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没有形成整体优势和合力,制约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一些技术瓶颈难以突破。农机产品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自主开发创新能力不足,先进适用农机具缺乏。
五是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薄弱。农机技术推广体系、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安全监理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远不能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六是基层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不强。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市场化、社会化服务规模比较小,制约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二、“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加速、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谐社会的构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力度逐年加大、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加快、农民收入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与规模化的发展、海峡西岸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将对农业机械化形成新的巨大需求。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农业机械化加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省农业机械化将呈现出发展速度继续加快、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发展机制更趋完善、农机农艺农经更加协调的趋势。
今后五年,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化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发展农机化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在发展农机化中的关键作用。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必须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由重在规模扩张向重在优化结构转变,由以要素驱动为主向以创新驱动为主转变,真正把农机化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呈快速发展的趋势。特色经济作物生产、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将进一步拓展,机械化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
——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产品性能和质量将显著提高,经济适用、节本增效的农业机械将得到较快的推广应用。复合、高效、适用、安全、清洁、节能型的农业机械将会得到较快的发展,茶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机械将从单机作业过渡到连续化作业,更注重减少农产品二次污染,实现清洁化、自动化、智能化。农业机械化的速度、结构、质量、安全、效益将保持协调发展。
——耕地向种粮大户、农机大户转移趋势明显。农业生产呈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将逐步成为农机作业市场的服务主体。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工作全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发挥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市场引导、基地示范,以及信息咨询、宣传培训、技术服务、法律法规保障等作用,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机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和实用人才培养,优化农机制造产业和产品结构。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把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粮食安全作业,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机化工作的出发点。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发挥农民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保护其合法利益。通过政策促进、示范引导和效益推动,实现科学发展,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让农民充分享受农业机械化发展带来的成果。
坚持政策导向与市场取向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导向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拓展农机化工作领域,提高农机化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机市场主体,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市场体系。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发展节水、节油、节肥、节种、节药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节约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及设备,建立节约促发展的新机制。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安全的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循环经济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平衡发展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农机化发展必须遵循自然、经济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协调,把调整农业机械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结合起来,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形成特色,协调发展。
坚持农机、农艺和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的原则。要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农机与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农机与农艺互相适应,适应农业经营方式的需要。同时,也要用先进的农机技术推动农业生产制度的改革,发挥农机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
坚持依法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有关配套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机化政策法规体系,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全面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农机化健康发展。
(四)发展目标
按照全国农机化发展的总部署,根据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现代农业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目标是:全省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确保速度、质量、效益同步增长。
——农业机械装备总量稳步增长。农业机械总动力预期1450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20.23%;农业机械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机械总值达162亿元,比2010年增长58.93%。
——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发展速度加快。“十二五”期末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达40%以上,比“十一五” 期末提高12.1个百分点。重要农时、重点作物的关键生产环节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取得重大进展,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引领新型服务组织的发展潮流,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农机化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
——农机新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技术含量提升,技术推广步伐加快,闽台农机技术交流与合作更加密切。
——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农机依法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发展。
三、区域布局及其发展重点
根据我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带、主导产业和重点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布局规划,我省农机化总体上规划为“三个区,七项工程”, “三个区”即:高优农业高效机械化区(金色带)、设施养殖机械化区(蓝色带)、特色农作物小型机械化区(绿色带)。七项工程即:粮食生产机械化工程、设施种植机械化工程、设施养殖机械化工程、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化工程、水果生产机械化工程、笋竹生产机械化工程、烟叶生产机械化工程。
在高优农业高效机械化区,重点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福建粮食供给和安全水平。
在设施养殖机械化区,优先推进设施种植与设施养殖所必备的钢架大棚及其基础设施,促进福建农业可持续发展。
在特色农作物小型机械化区,着重推广适应丘陵山区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机械,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积极发展适合家庭经营需要的中小型、轻简化农机,增强福建农业竞争力。
——粮食生产机械化工程
提高粮食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节本增效和劳动力替代作用,加快推进主要作物、关键环节的生产机械化。
在我省高产优质水稻主产区,以扩大机耕、突破机插、提高机收为策略,加快实现耕、种、收三大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围绕建设20个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15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实施粮食生产关键环节的农机作业补贴,把机械化插秧作业列入首个作业补贴项目,先行先试。
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土地经营规模将日益扩大,在闽东南高产优质水稻种植区,鼓励有条件地区选用高效农业机械,如中型四轮驱动拖拉机和犁耕、旋耕、平整、中耕施肥、稻草旋埋等配套机具,乘坐式高速插秧机,自走式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节能节水排灌设备等高效作业机具。
积极扶持推动农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率先经营育秧中心、机械化插秧服务中心、机械化收割服务中心、稻谷干燥与稻米加工中心等创新型农业经营形式,向规模化、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推进水稻机械化工程,全省建设1000个农机合作组织。
努力提高马铃薯、番薯等旱粮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旱粮耕整机、收获机。
——设施种植机械化工程
发展设施农业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设施农业集成了现代生物技术、农业工程和农用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以满足生物体对光、温、水、肥、气及营养物质的需求,使农业生产减少或完全摆脱不利的自然条件的影响,提高对农业生产的人为控制程度,达到稳产、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具有高附加值、高效益和高科技含量的现代农业。
设施蔬菜、花卉种植机械化,重点发展钢架大棚、连栋大棚、智能温控、喷滴灌系统、雨水回收系统以及基质搅拌、自动化精密播种、穴盘育苗、机械化移栽等成套装备和技术。
食用菌栽培机械化,重点发展食用菌木屑粉碎、拌料、翻堆、装袋、灭菌、烘干、冷藏、真空包装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以适应家庭作坊式向工厂化生产模式的转变,实现食用菌栽培产业化、现代化。闽南闽中重点发展粪草类食用菌麦粒种(谷粒种)规范化连续生产技术装备,自走式粪草培养料翻推机,发酵隧道及其附属配套设备,双孢菇栽培房及其附属配套设备,以及废粪草料和废菌袋料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等食用菌设施机械化。设施机械化,诸如闽西北食用菌设施,重点发展木生类食用菌装袋装瓶生产线、灭菌生产线、接种生产线及温度湿度自动化控制的栽培房等食用菌设施机械化。
——设施养殖机械化工程
设施畜牧养殖机械化,重点发展标准化养殖场,配套自动供料、供水、孵化、挤奶、控温、控光、控湿、排泄、消毒、疫病防疫等设施,畜禽舍粪污清理、收集、集中处理的设备,包括清理设备、分离机、烘干机、堆肥处理机、沼气设备等。
设施水产养殖机械化,重点发展深水抗风浪金属网箱、标准化系列化的节能节水多功能温室养殖设施以及紫菜、海带等水产品初加工设备与环保型软颗粒鱼虾饲料设备。
加快养殖清淤设备与废弃物处理设备开发与运用。
——茶叶生产机械化工程
继续发展我省最具特色的茶叶生产机械化。一是提高茶园机械化作业水平。“十二五”末机采茶园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机修剪茶园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重点推广山地茶园适用的单、双人抬采茶机,单人电动采茶机,单、双人抬修剪机。推广茶园喷灌、微灌机械、小型中耕施肥机械、各类植保机具等各种新型茶园管理机具,满足茶叶集约化生产和节本增效的需求。二是加大茶叶加工机具研发推广力度,提升茶机品质、档次。重点推广乌龙茶连续萎凋机、连续揉捻机、连续烘干机等单项工艺的连续化加工作业,逐步使我省特种茶初加工的单机作业过渡到连续化作业,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避免茶叶落地,减少二次污染,实现标准化加工。推广燃气杀青机、微波杀青机、气动杀青机、气动揉捻机、气动包揉机、压揉成形机等,推广闽北乌龙茶色选机和闽南乌龙茶拣梗机,以节省用工成本,避免人工拣梗造成二次污染。
——水果生产机械化工程
推广果树挖穴种植机械,果园除草、修剪、清理枯枝和落叶、防霜冻、喷滴灌、施肥和中耕等田园管理机械,果蔬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和装备、果蔬冷藏、保鲜和储运机械化技术。
——笋竹生产机械化工程
发展蓄水池、输(送)水管道、喷滴灌设施、病虫害防治装备和新型竹林覆盖材料等,以及林地清理、挖穴等机械和竹木采伐、加工等装备。
——烟叶生产机械化工程
推广机械化开沟起垄、中耕培土除草以及机械化烘干成套装备和技术。完善小型起垄铺膜机、中耕除草培土机等机具。研发适应烟区种植农艺要求的轻小型机械,包括多功能通用底盘、烟苗移栽机、拔烟秆机、高效低污染烟用喷雾机等设备。
四、政策措施
——进一步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形成长效扶持机制
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的农机化扶持政策,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既要不断学习和执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更要积极主动协调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从各个部门各个领域加大农业机械化投入,争取实施扶持农机化发展的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农机作业补贴、大中型农机更新报废补偿、机库棚建设补助、拖拉机安全保险费补助等优惠政策。
——进一步用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形成惠农良性机制
进一步用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完善补贴办法和补贴机制,巩固补贴成效,提高补贴效益。继续扩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范围和规模,按照突出重点和兼顾特色的原则,向优势农产品适用机具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把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及其企业纳入补贴目录。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深松整地、秸秆还田、高效植保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监督,确保补贴实惠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实施中央对海西先试先行政策,把适合于福建使用的台湾农业机械纳入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进一步推进农机开发厂学研,形成科技创新机制
支持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生产、教学、科研、推广等单位紧密衔接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机化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满足农民、生产企业对农机化技术多样性的需求。积极实施农业机械化“走出去、引进来”,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快引进吸收国内外农机先进技术的步伐,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加快新技术的组合集成、组装配套和中试熟化,开发生产高效节能环保、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机,争取政府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福建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的农艺标准及相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农机、农艺融合,重点提高农业生产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农机化技术推广方式、推广机制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机科技转化速度,切实加快成熟技术的推广步伐。加快发展水稻全程机械化,着力解决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的“瓶颈”问题,促进良种、耕地等核心要素的生产潜能的有效发挥。加快发展福建特色经济作物农机具推广应用,切实解决农机化技术在烟叶、茶叶、果蔬、食用菌、马铃薯、花生、水产品、畜牧业生产和加工方面的滞后、关键问题。积极开展机械化节本增效技术的研究,鼓励发展节水、节肥、节种、节药、节油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节约型机械装备和应用技术,努力提高农业投入的品质和效率。大力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技术、高效植保等节约与环保型机械化技术的发展。
——进一步培育农机服务市场主体,形成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机制
进一步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促进农业机械销售、作业、维修等服务市场发展,形成农机服务新的增长点。引导、培植一批规模大、机制活、服务能力强的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服务组织“四有”(有良好机制、有较多机具、有服务规模、有综合效益)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机制,扩大服务规模,增强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为手段,融示范、推广、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的新型农机服务机制。有效引导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打造农机服务品牌,完善“福建省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信息服务栏目,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农机信息服务水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探索农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引导各种农机服务组织参与产业化经营。在跨区作业、农副产品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等环节中,拉长产业链条,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开拓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为农机服务组织创造公平发展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形成技术支撑机制
强化农业机械化管理。以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加强农机化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执法管理和技术队伍,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以满足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需求为根本目标,以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五个体系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依法规范、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创新基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运行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到户率和普及率。
加强农机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建设,依法开展农业机械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鉴定,编制并实施《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为农民选购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供依据。全面履行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努力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健全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机制,加大农业机械产品制造质量、作业质量、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业机械产品的活动,维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
加强和完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加强对农业机械化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农机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对农民机手的生产经营技术培训,使他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努力构建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健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提高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和驾驶员操作水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业机械事故,防范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手段。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提高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拖拉机驾校监管,严把审批、审核关,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加强农机化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建设,构建农业机械化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提升农机化信息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动农机化进程。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机械化,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氛围。
——进一步促进闽台农机交流合作,形成海峡两岸互动互惠机制
积极引进台湾新农机具和农机新技术,深化海峡两岸农机合作平台,不断扩大闽台农机合作成果。
充分利用福建省农机学会和“台湾区农机工业同业公会”、“台湾中华农机学会”的民间交流主渠道作用,整合闽台农机科技资源,建立常态化、多元化、多层次的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闽台农机科技交流合作、农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向纵深层次发展,将海峡两岸农机科技和产业合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实现双赢目的。
创新海峡两岸农机科技人员的交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民间交流主渠道作用,积极主动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协商,建立闽台农机科技民间团体常态化、制度化的交流合作形式。不定期地相互组织若干批次两岸互访团组的访问、考察,加强两岸农机界之间的沟通。
联合台湾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开展海峡两岸农机科技、学术交流活动,为两岸农机界及关心两岸农机发展的各界人士提供交流平台。
建立开放、有序的农机产品贸易合作机制,如定期举办两岸农机产品展示与贸易洽谈会,在投资、商品、技术、设备等方面,开展广泛的贸易洽谈与合作。
建设海峡两岸丘陵山区现代农业装备交流合作的特色平台,承接台湾先进、适用我省的农机新技术转移,实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全面对接,以产业合作为契机推动闽台农机科研合作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