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 2016-09-06 12:00
相关文章:

访谈解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168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7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64

 

  

 

                                   前  言

 

发展现代农业,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编制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加大创新驱动力度,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围绕“十三五”时期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必须突破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本规划突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突出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突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重点,科学谋划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构筑特色现代农业三条产业带、三个发展功能区,打造七条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推动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让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

 

  

 

                                    目  录

 

  第一章 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基础条件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优化现代农业发展布局

 

  第四章 完善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一节 特色现代农业

 

  第二节 农产品加工业

 

  第三节 农产品和农资流通业

 

  第四节 休闲农业

 

  第五节 “一区两园”发展平台

 

  第五章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一节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第二节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第三节 完善监管信息化平台

 

  第四节 发展优质农产品

 

  第六章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一节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二节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方式

 

  第三节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

 

  第七章 改善现代农业基础条件

 

  第一节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第二节 完善农田水利设施

 

  第三节 推进农业机械化

 

  第四节 发展设施农业

 

  第五节 加强动植物保护

 

  第六节 提升减灾防灾能力

 

  第八章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第一节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

 

  第二节 实施种业创新工程

 

  第三节 促进高新技术应用

 

  第四节 开发农业人力资源

 

  第九章 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

 

  第一节 培育农业信息化主体

 

  第二节 推动农业物联网发展

 

  第三节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第四节 推进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化

 

  第十章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节约集约利用水土资源

 

  第二节 保护与修复农业生态

 

  第三节 综合治理农业污染

 

  第四节 发展“三型”农业

 

  第十一章 完善现代农业体制机制

 

  第一节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二节 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第三节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第四节 推进农业行政执法

 

  第十二章 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第一节 拓展闽台农业合作交流

 

  第二节 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第三节 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第十三章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第三节 实施项目带动

 

  第四节 动员社会参与

 

  附图:1.福建省特色农业三条产业带示意图

 

        2.福建省农业优化发展区示意图

 

        3.福建省农业适度发展区示意图

 

        4.福建省农业保护发展区示意图

 

  第一章 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基础条件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成效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十三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特色优势更加突显。2015年,全省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3717.87亿元,年均增长4.3%;农民人均纯收入13793元,年均增长12.7%。粮食生产保持稳定,总产量661.1万吨。园艺、畜禽、林竹、水产等四大主导产业保持较快发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烟叶等重点特色产品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初步形成了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链。

 

  二、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发展。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建成一批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7.3%。完善农业“五新”推广机制,推行“首席专家+领军企业+示范基地”三结合的集成创新推广模式,开展科技下乡“双百”行动。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农机总动力达139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3%,其中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55%,水产、畜禽养殖和农产品产后处理的机械化程度大幅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雨露计划”深入推进。

 

  三、基础条件有效改善。实施连片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油高产创建,在30个粮食主产县开展粮食产能区建设,推进抛荒山垅田复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设施农业面积达178万亩,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完成1639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2个大型和13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75.75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33。加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四绿”工程建设,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和“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万亩,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健全,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四、质量安全持续向好。在全国率先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30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4个县(市)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餐桌污染”治理,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两检合一”,例行监测与执法监管“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创新农药监管信息平台与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广农业标准化,全省累计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997个,累计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一标”产品341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7%以上。

 

  五、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健康发展,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1万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428个,国家级龙头企业52个,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监督执法、应急反应和全面控制能力显著增强。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植物检疫与重大疫情监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持续推进。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乡村信息服务站点、“世纪之村”平台、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继续强化,建立“三位一体”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顺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得到加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认定165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完善林权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沙县、永春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试验,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深化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稳步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继续深化供销社和粮食流通企业改革,建设或改造一批粮食和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服务“三农”能力显著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加快发展。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不断健全。农村工作机制持续创新,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科技特派员、农村“六大员”等制度不断完善。

 

  七、闽台合作继续深化。持续推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两岸合作交流平台建设,连续多年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农博会”“茶博会”“林博会”等大型展会,构筑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闽台农业双向交流深入开展,与台湾半数以上的乡镇市公所、市民代表会、农会、渔会、农田水利会等组织形成对接交流合作常态机制。以台商投资为主的农业利用外资取得新进展,五年新批准台资农业项目294个,合同利用台资6.5亿美元。农产品出口保持平衡较快增长趋势。到2015年,农产品进出口总额160.2亿美元,其中出口金额87.5亿美元。

专栏1:“十二五”农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

2015

年均增长率(%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亿元

2307.06

3717.87

4.3

粮食

面积

万亩

1848.45

1790.07

-0.64

产量

万吨

661.89

661.1

-0.02

油料产量

万吨

26.64

30.67

2.86

甘蔗产量

万吨

61.55

43.57

-6.68

蔬菜产量

万吨

1487.34

1790.37

3.78

食用菌产量

万吨

76.27

113.20

8.22

水果产量

万吨

642.77

837.05

5.42

笋干产量

万吨

21.51

31.97

8.25

茶叶

万吨

27.26

40.23

8.09

烤烟

万吨

12.45

14.35

2.88

肉类产量

万吨

180.21

216.55

3.74

禽蛋产量

万吨

26.28

25.51

-0.59

奶类产量

万吨

15.74

15.37

-0.47

水产品产量

万吨

587.42

733.89

4.55

植树造林面积

万亩

232.65

171.6

-5.91

商品材年产量

万立方米

684.57

496.99

-6.20

竹材产量

亿根

4.14

7.16

11.58

农机总动力

万千瓦

1206.16

1390

2.88

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

1447.2

1736.25

3.71

农产品年出口额

亿美元

49.5

87.5

12.07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573

13793

12.7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保障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的任务更加艰巨;农业产业链不完整、农业功能拓展不足,农业提质增效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农业设施装备条件相对薄弱,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困难仍然较大;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协调,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系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仍然存在。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国际环境。全球大部分农作物单产和总产仍将持续增长,小麦、大米和粗粮供需基本平衡,主要农产品价格将持续走弱,国内外大宗农产品价格倒挂,农产品市场面临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加剧;新一轮技术革命如火如荼,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在现代农业中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基因组学、转录组学、基因定向转移、动物克隆等技术正成为新基因争夺和新技术竞争的制高点;发达国家农业支持将偏向更隐蔽的一般性服务和收入补贴,对基础研发、基础设施、技术服务、金融保险等一般性服务的支持水平持续上升。

 

  国内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时期,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新阶段,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将持续加大,为现代农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工业化发展进入后期阶段,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人均GDP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农产品需求结构加快升级,优质化、多样化和专用化等高品质农产品供需矛盾加剧,在农业功能拓展、结构升级、产业链延伸等方面的机遇和挑战并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村劳动力从无限供给转变为有限供给,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业劳动成本持续上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省内环境。“十三五”时期是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为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闽台农业合作交流先行先试、互利共赢,为外向型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一区两园”平台建设,为拓展农业功能、打造全产业链、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为绿色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顺应时代要求,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遵循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一般规律,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着力突破瓶颈制约,扎实推进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粮食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厚植农业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科技、设施装备、人才、体制和政策支撑,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把创新作为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统筹农业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坚持协调发展,提升整体效能。破解瓶颈,补齐短板,促进农林牧渔协调发展、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与生态和谐发展,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整体效能。

 

  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构建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技术体系和政策体系,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开放发展,增强发展活力。坚持先行先试,深化闽台农业合作,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统筹利用国内与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坚持共享发展,增进农民福祉。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完善惠农强农富农政策,拓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开放红利。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粮食生产保持稳定,特色农业持续发展,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生产经营效益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全产业链进一步拓展。到20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31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达到3.2:1;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和农产品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农资和消费品经营网点覆盖全省所有较大村;休闲观光农业、生物农业、光伏农业等新兴农业产业加快发展。

 

  ——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储备能力进一步加强。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粮食仓储建设。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650万吨以上,粮食储备规模达到360万吨以上。

 

  ——特色农产品稳定增长,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禽、水产品、茶叶、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材、油茶等重点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培育和壮大重点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和优势产业带。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72.8万吨,茶叶产量42万吨、水果产量850万吨、蔬菜产量1850万吨。

 

  ——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物质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框架进一步健全,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农业“五新”推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45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60%以上,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全省设施农业面积220万亩。

 

  ——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农药用量、化肥用量零增长;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00万亩;生态公益林防护功能持续提高,全省森林蓄积量达6.53亿立方米。

 

  ——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良好农业规范(GAP)得到有效推行,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疫病防控能力逐步增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闽台农业合作交流持续深化,外向型农业进一步发展。闽台农业合作交流领域不断拓展,合作交流水平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深度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十三五”期间,累计合同利用外资达20亿美元,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10亿美元。

专栏2:“十三五”主要农产品发展目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

2020年预期

年均增长率(%

粮食

播种面积

万亩

1790.07

1800以上

-

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661.10

650以上

-

油料

万吨

30.67

31

0.21

蔬菜

万吨

1790.37

1850

0.66

食用菌

万吨

113.2

140

4.34

水果

万吨

837.05

850

0.31

茶叶

万吨

40.23

42

0.87

肉类

万吨

216.55

230

1.21

禽蛋

万吨

25.51

27

1.14

奶类

万吨

15.37

15.8

0.55

 

专栏3:“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综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

2020年预期

年均增长率(%

一、农业产出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亿元

3717.87

4310

3.0

二、技术进步

2.科技贡献率

%

57

62

1.70

3.农机总动力

万千瓦

1390

1450

0.85

三、资源保护

4.累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万亩

1200

2100

11.84

5.森林覆盖率

%

65.95

66

0.02

6.森林蓄积量

亿立方米

6.08

6.53

1.44

四、质量安全

7.累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55

80

7.78

8.累计有机食品认证

100

120

3.71

9.累计绿色食品认证

648

750

2.97

10.累计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2613

3050

3.14

五、外向型农业

11.累计合同利用外资

亿美元

66.72

86.72

5.38

12.农产品年出口额

亿美元

87.5

110

4.68

  第三章 优化现代农业发展布局

 

  一、发展三条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带

 

  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培育和发展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构建三条分工协作、竞争优势明显的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带,优化现代农业区域布局。

 

  闽西北重点推进绿色农业产业带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加快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建设成为区域优势突出、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绿色农业产业带。

 

  闽东南重点推进高优农业产业带建设,实施园艺化、设施化、工厂化生产,发展生态绿色农业、创意休闲农业、高科技农业,建设成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产业外向度高的农业产业带。

 

  沿海重点推进蓝色农业产业带建设,发展海洋养殖、近海捕捞、远洋捕捞和新型海洋渔业,建设成为产业结构合理、生态环境优良、竞争优势明显的现代海洋渔业产业带。

 

  二、建设三个农业发展功能区

 

  实施主体功能区划,综合考虑农业生态适宜性、环境容量、生态类型等因素,将全省农业生产功能区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按照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施策原则,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方向和重点。

 

  优化发展区:农业生产基础好,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优势明显,水土资源、光热资源较为丰富,是我省农产品重点产区。包括37个县(市、区):福州市的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罗源县;莆田市的涵江区、仙游县;三明市的永安市、沙县、尤溪县、将乐县、明溪县、清流县;泉州市的惠安县、南安市;漳州市的龙海市、漳浦县、南靖县、平和县、云霄县、长泰县、诏安县;南平市的建阳区、建瓯市、邵武市、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顺昌县;龙岩市的新罗区、漳平市、连城县;宁德市的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柘荣县。重点推进转方式、调结构,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道路,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和高效农业,构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巩固农产品主产区供给地位。强化农业面源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适度发展区:“五江两溪”水生生态廊道、武夷山—玳瑁山脉和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山脉生态功能保护带,是我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保护利用区、水土保持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业生产特色鲜明,但生态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区域。包括37个县(市、区):福州市的闽清县、永泰县、闽侯县、晋安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平潭县;厦门市的同安区、翔安区;莆田市的城厢区、荔城区、秀屿区;三明市的泰宁县、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三元区、梅列区;泉州市的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漳州的芗城区、龙文区、华安县、东山县;南平市的延平区、武夷山市、光泽县;龙岩市的永定区、长汀县、武平县、上杭县;宁德市的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在生态保护中发展特色农业,适度控制农业生产规模和总量,发展节水农业、草食畜牧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强化天然林保护和封山封育,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保护发展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包括:24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以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保护性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让森林、湿地、草地等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三、构建七条特色农业全产业链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完善农业产业链分工体系,统筹兼顾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转化基地、市场交易平台和休闲观光基地的建设,补齐产业链短板,拓展延伸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七条产值过千亿的特色农业全产业链。

 

  茶叶全产业链:建设生态茶园,拓展茶叶精深加工,挖掘和弘扬茶文化,支持茶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突出优势茶类、优势产区与优势品牌,扩大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福州茉莉花茶、福鼎白茶、政和白茶、大田“江山美人茶”、坦洋工夫、平和白芽奇兰、漳平水仙、正山小种以及闽西北特色优势茶类等公共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与占有率。建设和完善泉州、南平、三明、宁德、漳州、福州等茶叶优势加工区,延伸产业链,提升加工能力与水平。

 

  蔬菜全产业链:推动蔬菜集约化育供苗中心建设,建设高标准设施蔬菜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菜、精细菜和高山反季节蔬菜生产,建设蔬菜冷链物流体系和低温配送中心,发展精深加工。重点建设蔬菜生产优势区、“菜篮子”工程基地及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等蔬菜加工业集聚区。

 

  水果全产业链: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建设标准生态果园,提升商品化处理、保鲜储藏和精深加工发展水平,发展水果采摘园等休闲观光产业,促进水果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实现多重增值。引导大宗果类向优势区域集中,建设厦门、漳州、泉州等水果加工业集聚区,支持大中城市郊区发展观光休闲果园。

 

  畜禽全产业链:推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发展生态环保养殖业,拓展壮大畜禽加工业,促进饲料工业转型升级,推进畜禽产业特色发展、规模发展、绿色发展。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支持新罗、福清、浦城、光泽、上杭、长汀、延平、沙县、蕉城、邵武和梅列等地畜禽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发展,扶持大中城市发展畜禽屠宰加工集中区,支持优势区域发展饲料、兽药疫苗和有机肥等上下游产业。

 

  水产全产业链: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池塘改造,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壮大远洋渔业,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出口加工,扶持都市型休闲渔业,促进水产饲料工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东山、龙海、漳浦、石狮和同安等为主的闽南水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区,福鼎、霞浦、蕉城等为主的闽东水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区,连江、马尾、福清、涵江、秀屿等为主的闽中水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区,建设连江、东山、平潭等海峡两岸水产品加工基地,福州、宁德、厦门等水产品交易集散中心,以及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支持福州、漳州、厦门等水产饲料产业集聚发展。

 

  林竹全产业链: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发展笋竹、木本粮油、名特优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改造提升林产加工业,壮大森林旅游等林业服务业,重点建设三明、南平、龙岩、福州木竹加工产业集群,莆田、漳州、厦门木制家具和人造板加工产业集群,南平、三明林产化工产业集群,三明、泉州、宁德、南平、漳州等生物产业集群,推进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建设,支持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鼓励山区发展森林食品加工。

 

  花卉苗木全产业链:建设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圃和花卉苗木生产基地,改造提升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发展花卉加工业、花卉创意休闲业。重点建设以清流、连城、长泰、延平、集美等为重点的鲜切花生产基地,以漳浦、龙海、南靖、洛江、漳平、连城、武平等为重点的盆栽生物基地,以清流、浦城、龙海、南安、永春、海沧、长泰等为重点的观赏苗木生产基地,培育花卉加工和园艺资材生产基地,推动优势区域发展花卉休闲旅游。

 

  

 

  

 

  第四章 完善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农业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加工农业、服务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发展,形成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林牧渔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构筑农业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 特色现代农业

 

  一、提升发展种植业

 

  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粮食产能区建设、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为抓手,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示范推广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推动均衡增产。抓好水稻、甘薯、马铃薯等三大粮食作物生产,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

 

  发展特色优势种植业,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品质。水果,重点发展柑桔、晚熟龙眼、晚熟荔枝、枇杷、橄榄、早熟桃、柰、早熟梨等优势特色水果,调整优化早、中、晚熟品种结构及鲜食与加工品种结构,发展生态果园、设施果业,推广产期调节技术,实现主栽果类鲜果周年供给与品种多样化。蔬菜,稳定发展大宗蔬菜生产,提高蔬菜重要时节应急供应能力,重点建设高标准设施蔬菜基地,推广无土基质栽培、智能化管理、物联网控制等现代技术,大力发展特色菜、精细菜和高山反季节蔬菜生产。茶叶,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提升茶叶品质,优化茶类结构,突出发展名优茶生产,提高名优茶比重,加大茶树优异种质资源保护,促进茶树优良品种的开发利用。食用菌,稳定发展蘑菇、香菇、黑木耳等大宗食用菌生产,适度发展珍稀、药用菌类食用菌生产,提高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比重。中药材,发展名优道地中药材,重视开发药食两用中药材,建设中药材无公害、绿色生产示范和GAP生产示范基地,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区域品牌。

 

  二、优化发展畜牧业

 

  统筹兼顾环境承载能力、生猪保有量和消费需求,合理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对生猪养殖实行总量控制,年出栏量控制在2000万头以内。继续扶持禽业发展,拓展肉鸡全产业链,加快蛋鸡设施化发展,提升水禽健康养殖水平。扶持牛羊兔鹅等草食畜禽养殖,提高奶业生产水平,建设一批标准化草食畜禽养殖基地。加强地方特色畜禽品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形成地方特色畜禽优势产区。推进粮改饲试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饲草料生产基地和养种结合示范基地。

 

  三、加快发展水产业

 

  优化水产养殖结构,重点发展鳗鲡、大黄鱼、石斑鱼、对虾、罗非鱼、蛤仔、牡蛎、鲍鱼、海带、紫菜、海参等名特优新和出口水产品养殖。建设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塑胶渔排、深水网箱等设施养殖基地,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拓展浅海湾外养殖、深水海域底播养殖,重点建设福鼎、霞浦、连江、福清、秀屿、惠安、漳浦、东山、诏安等大型设施化生态养殖基地,漳州、莆田等立体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以及平潭、东山、西洋岛附近海域的海洋牧场。扩大淡水高优品种养殖规模。改造提升近海捕捞业,继续实施捕捞“双控”政策。开拓远洋渔业新渔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远洋渔业企业,做大做强远洋渔业。

 

  四、积极发展林业

 

  持续开展植树造林,推进不炼山、不全垦造林,提倡多营造异龄林、混交林。持续推进森林科学经营,重点加强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增加森林资源,优化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中、大径材,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面积50万亩,建设速生丰产林、大径材等战略性资源基地250万亩。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苗木繁育基地、竹材林基地、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名特优经济林基地、森林食品和森林药材基地。积极培育生物医药、林业生物产业、林业生物质能源等林业新兴产业。合理利用林下资源,立体发展林畜、林禽、林蜂、林菌、林药等林下种植养殖业,带动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50万亩。

 

  

 

  第二节 农产品加工业

 

  一、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改善大宗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推进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提升农产品入市品级。突出重点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大力发展冷冻保鲜食品、旅游休闲食品、方便即食食品、功能性产品和生物制品。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开发引进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

 

  二、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

 

  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促进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的转化增值。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作用,推进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优胜劣汰。

 

  三、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

 

  按照农产品加工特性要求,以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为依托,选育加工专用品种,加强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科技特派员、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参与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管理,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原料保障。鼓励沿海地区的龙头企业到山区建设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山区现代农业发展。

 

  第三节 农产品和农资流通业

 

  一、搞活农产品和农资市场

 

  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经营活动,加快国有粮食企业和供销社综合改革,鼓励农村中介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大户从事农产品和农资营销,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经营主体开拓市场的能力。完善农产品终端市场布局,改造提升和新建一批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搭建农产品流通平台,举办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促进网上营销、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探索大宗农产品的网上交易、会员制交易、代理交易、拍卖等形式。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促进农产品市场稳定运行。

 

  二、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

 

  依托中心城市、综合运输枢纽和港口资源,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和莆田,建设融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农产品和农资综合性集散中心,重点培育10个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集散中心。发挥省际边界农产品物流区位优势,建设一批区域性农资和农产品集散中心。实施“促进农产品流通工程”,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大中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福州、厦门、三明农资批发市场。推进福州、南安、龙岩、福鼎等粮食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宁化、诏安、上杭等省际边贸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在重点粮食批发市场信息化平台基础上建设全省统一的粮食竞价交易电子平台。建设233.5万吨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容,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

 

  三、构筑物流配送网络

 

  在大中城市培育发展一批区域性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鲜活农产品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开展冷链标准化示范,实施特色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完善农资物流配送网络,新建、改造和扩建一批农资现代流通服务设施,建设区域性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省、市、县三级农资连锁配送服务网络,推进农资连锁超市、连锁店向乡镇和重点中心村发展。

 

  第四节 休闲农业

 

  一、扶持发展休闲农业

 

  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旅游企业投资开发休闲农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大的休闲农业企业,带动全省休闲农业向集约型、规模化方向发展。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户以股份合作方式参与休闲农业项目。推进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服务组织建设,促进休闲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到2020年,建设58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520个示范点;创建100个省级最美休闲乡村,200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打造35条省级休闲农业精品线路。

 

  二、培育发展创意农业

 

  推动文化创意与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资源、乡土文化互相融合,发展创意农产品、创意实地景观、创意生态休闲、创意生产体验,构建创意农业产业链,打造创意农业品牌。重点发展一批具有创意景观的农场、渔猎场、水上游乐场、休闲度假村、农民家庭旅馆等特色创意农业项目。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三、优化休闲农业布局

 

  城郊休闲农业密集区:以福州、泉州、厦门等都市周边为重点,发展集生产、科研、观赏、体验、娱乐为一体的休闲农业项目,建设城郊型休闲农业密集区。

 

  景区休闲农业密集区:以知名旅游景区为重点,发展集观光、休闲、养生、体验为一体的休闲农业项目,建设景区休闲农业密集区。

 

  沿海休闲渔业密集区:以宁德三都湾和四礵列岛、福州、平潭、莆田湄洲湾、泉州石狮、厦门、漳州东山等为重点,发展集海边食宿、休闲、观光、娱乐为一体的休闲渔业项目,建设沿海休闲渔业密集区。重点建设厦门休闲渔业主题园、漳州东山海上游钓园、漳州和福州观赏渔业基地。

 

  山区休闲森林密集区:以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发展集观赏、休闲、科普、探险、康体、健身等为一体的休闲森林项目,建设山区休闲森林密集区。

 

  第五节 “一区两园”发展平台

 

  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建成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带动力强的核心区,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园区流动,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等项目。

 

  二、台湾农民创业园

 

  继续推进漳浦、漳平、仙游、清流、福清、惠安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引进和推广示范台湾农业良种和先进技术,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强化辐射带动作用。

 

  三、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

 

  推进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产业集中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等设施蔬果基地、工厂化食用菌集聚区、生态环保型现代生猪养殖基地、全程自动化家禽养殖基地,以及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集聚区。

 

  

 

  第五章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一节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快制定或修订农资生产、农业生产、精深加工、贮藏保鲜、灾害防控、休闲农业、公共服务等重要环节的操作规程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具有福建特点又与国际接轨、覆盖“从田头到餐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到2020年,制定或修订100项以上生产操作规程和地方标准。培育农业标准创新主体,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农业企业开展农业标准研究,引导有条件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

 

  二、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

 

  坚持推广农业标准化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企业、农技推广组织在农业标准化推广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和技术指导,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标准化,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重点推进3100个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53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生产,创建500个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5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10个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区、50个水产养殖健康示范场。

 

  第二节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一、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资经营、食用农产品加工、收购储运、批发零售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诚信自律。推动规模生产经营者加大质量安全投入、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小规模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实施“黑名单”、信用评价和奖惩等制度。

 

  二、实施产地安全分级管理

 

  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评价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分级和功能区划,依法依规、有计划、分步骤地划定食用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重点建设5000个农业生态环境长期定位监测点,推进产地环境数据库建设。加强水产品产地环境管理,重点做好贝类养殖环境监控,加强贝类养殖生产区划型管理,设置临时禁捕区。

 

  三、提升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加强基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完善以省级检测机构为龙头、市级检测机构为骨干、县级综合质检站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到2020年,省、市两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全部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70%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

 

  四、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健全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推进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构建“从田头到餐桌”全程无缝衔接的监管链条。建立农产品和食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生产监管、市场巡查,健全检验检测制度,完善“联防联控、检打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市、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改善执法监管条件,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五、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

 

  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基本单元,以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为抓手,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到2020年,全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0个。

 

  第三节 完善监管信息化平台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接口规范要求,升级改造省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农产品、水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的追溯和跟踪,提高追溯信息的完整度和追溯农产品的信誉度。重点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重点加工企业、进入超市的规模种植养殖场(基地)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纳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力争2020年前实现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二、农资监管平台

 

  升级改造农资监管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农资监管信息化网络,将全省规模以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重点区域的农资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备案审核、诚信档案、购销台账、实名购销等管理制度,实现农资经销的动态监控和购、销、用全程可追溯。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农药、兽药、肥料和种子等农资产品纳入信息化平台监管。

 

  第四节 发展优质农产品

 

  一、推进质量安全认证

 

  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三品一标”认证累计数达到4000个以上,认证工作进入全国前列。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GAPHACCPISO9000ISO14000认证,建立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体系。

 

  二、培育农产品品牌

 

培育扶持一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大和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品牌,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产业化。严格产品认证管理,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的社会公信力。强化品牌营销,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销售网点。

专栏4: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

建设一批基地:每年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100个,五年创建部级水产养殖健康示范场50个。建立两个平台:农资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完善一个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实现三个目标: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全覆盖,“三品一标”认证位居全国前列。

  第六章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一节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积极培育家庭农场

 

  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规范生产行为,完善经营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培育一批家庭农场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分级建立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录,完善认定备案、注册登记办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鼓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通过组建协会等方式,加强相互交流与联合;支持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

 

  二、扶持发展专业大户

 

  扶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发展专业化生产。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从事农业开发。

 

  三、提升壮大合作组织

 

  大力扶持合作社规范化和示范社建设,创建合作社示范县(市)。引导合作社在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实现联合,建立合作社联合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扶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营销和技术推广。支持农民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鼓励基层供销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部门、农业企业积极领办或参与农民合作社。

 

  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培育一批实力强、成长性好、竞争优势明显、示范带动能力突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和转化增值。鼓励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盘活存量资产,发展企业集团,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重点推荐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申请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龙头企业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专栏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2020年,每年扶持500家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0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总额达3000亿元,培育5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

  第二节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方式

 

  一、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因地制宜地探索和丰富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民种养意愿较高的地区,支持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人多地少、外出务工较多的地区,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土地托管”服务,统一耕作;在发展高优农业有优势、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地区,推广土地信托模式,实行公司化经营。引导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鼓励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重点支持产能区内流转1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构建市、县、乡、村信息共享、网络互通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土地流转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及网络建设,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构建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保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扶持土地承包户开展家庭经营,引导承包户通过共用农业机械、联合营销等方式开展联户经营。鼓励农户、农民合作社、社会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不断探索和丰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为承包户开展生产经营服务。在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尊重承包户意愿,将承包土地折股量化,统一连片整理耕地,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入股龙头企业,鼓励农民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和定向收购。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农民和龙头企业在自愿互利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发展股份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经营联合体。

 

  第三节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

 

  一、完善农业公共服务

 

  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各类涉农服务资源,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乡镇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在做好对农民的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服务的同时,重点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技、信息、劳务、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有力支撑。推进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增强服务实效。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的办公场所建设。创新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考评制度,改革分配制度,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制定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标准合同、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

 

  二、发展经营性服务

 

  鼓励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为农民提供及时方便、收费合理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支持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种苗繁育、统防统治、农技服务、技能培训、农资配送、机耕机插机收、粮食烘干、仓储物流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第七章 改善现代农业基础条件

 

  第一节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推进分片改造中低产田、连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加快山垅田复垦改造,提高山垅田增产潜力。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监督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二、推进粮食产能区建设

 

  按照生产技术先进、主体经营能力提升、服务体系健全、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要求,在30个粮食主产县每年建设50万亩以上粮食产能区,亩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0公斤。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完善配套设施,将粮食产能区建成旱涝保收的稳产区、先进科技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和高产高效种植的示范区。

 

  三、保护提升耕地质量

 

以培肥地力、改良土壤、平衡养分、质量修复为主要内容,以高标准农田工程建成区、占补平衡耕地项目区、耕地质量问题突出区为重点,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优化土壤、肥料、水资源配置,鼓励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引进、繁育绿肥新品种。开展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试点工作。

专栏6:地力提升1112工程

每年种植绿肥100万亩、秸秆还田100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0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000万亩(次),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

  第二节 完善农田水利设施

 

  一、建设农田水利设施

 

  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施配套,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推进山美、北引、东圳、东张等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将漳浦朝阳、浦城南浦、龙岩苏区、三明苏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列入全国水利相关专项规划,尽早启动实施,提高灌排骨干工程输水效率,提高泵站工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和运行效率。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为平台,实施“五小”农田水利工程,加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渠系及田间管道灌溉工程建设,整治农村河塘,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整体效益。

 

山地水利工程。推进山地经济作物灌溉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山塘、蓄水池,解决好易旱山地经济作物和易受旱农田的灌溉问题。

专栏7: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工程

建设小型水源工程6889处,改造塘堰3341处,建设渠道防渗衬砌工程2916.8公里,农村河塘整治150公里,建设排水沟1383公里。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30处。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5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5以上。

 二、创新农田水利管理

 

  充分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稳定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扶持、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鼓励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加快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保障管护经费,确保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第三节 推进农业机械化

 

  一、突出发展重点

 

  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重点抓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集中力量主攻薄弱环节,加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水稻栽插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旱地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进一步提高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普及机耕机收,突破机插机播。建设一批农机化示范县、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社,发挥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

 

  二、提高发展质量

 

  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逐步淘汰和更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机具,推广节油、节水、节肥、节种、节药的环保型农业机械。适应农业规模化、精细化、设施化发展的要求,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和集成创新,重点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应丘陵山区的新型农机产品。

 

  三、创新服务方式

 

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扶持农机户发展成为农机专业户,引导农机户和农户创办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创建一批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完善农机作业市场、农机维修市场和农机供应市场,培育农机中介服务市场,发展农机作业、维修、供应、租赁、信息、培训等社会化服务。完善农机公共服务体系,理顺各级农机部门职能,改善农机监理装备条件,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专栏8: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

研发和推广山地小型机械和果茶等产业轻型便捷机械,推进农机农艺结合,着力提高特色优势产业关键生产环节及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

 第四节 发展设施农业

 

  一、建设设施农业基地

 

  以我省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发展设施园艺、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畜禽规模设施养殖、山地竹林设施栽培和水产设施养殖,建设150个以上千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等社会资金采取股份合作制、租赁制等多种方式投资发展设施农业。加大财政对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各类标准温室大棚建设,鼓励利用四荒地发展设施农业。

 

  二、提高设施农业发展水平

 

  按照实际实用实效、设施与农艺相配套的要求,研究开发适合我省不同区域特点的设施农业装备,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性能、多功能、易维护、易操作的机械装备。选育推广优质高产的设施农业新品种,推进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在设施农业中的集成应用,建设一批设施化种养、智能化管理、物联网控制的现代农业项目。加大设施栽培连作障碍克服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发展无土栽培。强化设施栽培农机农艺融合,开发简便易行、先进实用的设施农艺技术。推进设施和农艺标准化,推广高效、生态、安全的设施农业生产新模式,提高农产品品质和效益。

 

  第五节 加强动植物保护

 

  一、提升动物疫病防治能力

 

  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强化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改善重点县(市、区)动物防疫设施装备条件。完善强制免疫政策和疫苗招标采购制度,明确免疫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强制免疫退出机制。引导和支持种畜禽生产企业开展疫病净化,建立无疫企业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健康标准,开展定期监测和评估。强化检疫监管措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制扑杀政策。建立健全病死动物及其无害化处理、强制免疫应急反应死亡动物和强制扑杀等财政补贴制度。

 

  二、强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控

 

  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点建设,完善省级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县监测点,在不同生态区域增设一批田间监测网点,探索建立全省重大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调查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农业植物疫情监管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和检疫管理制度。加强种苗检疫监管,突出重点繁制种基地与主要境外引进种苗种植地检疫监管。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重点抓好水稻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和突发性病虫害防治工作。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第六节 提升减灾防灾能力

 

  一、完善减灾防灾体系

 

  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健全农业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和指挥决策系统,全面提升观测、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建设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立健全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农村气象服务。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开展农村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完善渔船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森林火灾防控工程,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强化农业救灾物资和技术储备,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中心,提高应对农业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二、创建减灾示范社区

 

  组织开展城乡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整合社区资源,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投入,建设社区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八章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第一节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

 

  一、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

 

  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围绕解决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集成创新和组装配套,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或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重点在商业化育种、农业生产投入品、农机装备、渔船及渔业装备、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取得突破。到2020年,农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00项以上。

 

  二、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构建不同层次、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提升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新建涉农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企业技术中心30个。依托“一区两园”、农业科技园区、618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开发中心,建设一批农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新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0家,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2%

 

  三、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改革运行机制,改善队伍结构,构建运转高效、富有活力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创新组织形式,推广“专业农技机构+科技示范场+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农技推广新模式,提高农业科技转化能力。鼓励科研机构、教学单位、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依托科研院校开展重大农业科技推广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创新创业行动,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一线从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全面推行农业科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

 

  四、加快农业“五新”推广

 

  按照农技人员到村、技术要领到人、良种良法到田的要求,完善农业“五新”进村入户长效机制,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推广一批高产优质的新品种、节本增效的先进实用新技术、高效长效的有机新肥料、安全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便捷适用的新农机具,提升和新建10个农业“五新”集成推广示范县,建设一批农业“五新”示范户、示范片,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节 实施种业创新工程

 

  一、提升种业创新能力

 

  建设基础性、公益性育种科研创新平台,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生物育种重点实验室、常规品种育种创新基地,建设福建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和队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开展重大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培育和推广一批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和适应机械化作业、设施化栽培的新品种。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发掘一批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基因资源,建设和完善一批省级种质资源库(场、圃)、基因库、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

 

  二、构建现代种业体系

 

  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重点培育15家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支持具备条件的种子企业上市募集资金。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场、扩繁场,重点建设福州、厦门闽台合作种子产业园,推进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严格品种审定与保护,加强地方特色品种保护与开发,支持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抗性鉴定站和种子标准样品库等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完善省、市、县三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加大种子打假护权力度,全省主要粮食作物种子的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其他作物种子的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第三节 促进高新技术应用

 

  一、发展生物农业

 

  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预防诊断重大传染病的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基因工程药物、中成药及天然药物、海洋生物制药等产业。生物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柴油、燃料酒精、生物质制氢、生物质发电和沼气等。生物农药产业重点发展微生物农药、转基因农药、植物源农药和兽用疫苗。生物肥料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有机肥和生物菌肥。生物育种产业重点发展主要粮食作物和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油茶等特色产品抗虫、抗病、优质的新品种。

 

  二、扶持光伏农业

 

  促进太阳能发电与现代农业种植、养殖、灌溉、病虫害防治、生态治理、设施农业和扶贫开发相结合,重点发展太阳能杀虫灯、太阳能生态农业大棚、太阳能光伏养殖场、农村太阳能发电站、太阳能污水净化系统、农用太阳能小产品。

 

  三、开发功能农业

 

  加大15万土地质量与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力度,摸清土壤元素指标的空间分布特征,调查富硒土地分布。支持寿宁、大田、诏安、云霄、三元等地开发富硒富锌产品,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富硒富锌农业生产基地,打造富硒富锌品牌。

 

  四、建设试验示范基地

 

  以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为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农业新兴产业孵化器、农业新兴产业示范区,着力培育和引进拥有自主技术和自主品牌的骨干企业,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区域特色明显、创新能力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新兴产业基地。

 

  第四节 开发农业人力资源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每年选送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参加三年专科学历或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双证制”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从事现代农业建设,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使之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专栏9: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继续实施年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每年新选送一批青壮年农民到农业大中专院校参加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一支50万名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建设农业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兴农战略,加快农业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四支队伍建设,形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业人才体系。加强高层次农业人才培育和引进,引进一批硕博士研究生和省内外知名专家;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健全首席专家制度,发挥学术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引进和开发利用机制,吸引高素质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提高基层管理水平。

专栏10:农业人才培育“国家重大人才计划”

每年招收培养100名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和100名乡镇农技人员成人专升本“直通车”学历教育。

  三、发展农业职业培训

 

  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完善农村成人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现有涉农中、高等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各类培训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现代网络与信息技术,构筑农民终身教育体系。

 

  四、整合支农力量

 

  持续推进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挂钩单位帮扶责任制。完善农村“六大员”制度,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制度、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创新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托乡镇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支农力量,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章 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

 

  第一节 培育农业信息化主体

 

  一、培养互联网应用型农业经营主体

 

  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主动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互联网应用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企业推广数字化管理与精准化作业技术,发展智慧农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广云计算、物联网、机器人等技术,建设智能工厂。鼓励农产品销售和物流企业发展智能化冷链物流和互联网营销。鼓励休闲乡村发展免费WIFI、智能导游、在线营销等,打造智慧休闲乡村。加大农业互联网应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业互联网应用人才。

 

  二、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龙头企业

 

  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电商平台”新型经营模式,加强产销衔接,实现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发挥规模经营优势,转变为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

 

  三、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创建

 

  实施福建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信息服务站互联网应用、农产品线上销售、农村信息站综合服务示范典型,带动“互联网+现代农业”整体工作上新水平。

 

  第二节 推动农业物联网发展

 

  一、加快农牧业物联网应用

 

  依托“一区两园”,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重点打造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物联网应用示范区。推广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农业环境监控系统,实施智能化、精准化作业。推广应用数字化排灌技术、智能节水灌溉系统和智能化微喷灌技术。推进大型养殖场精确饲喂系统建设,推动疾病自动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等智能设备应用,促进养殖档案管理及疫病追溯管理信息化。大力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建立和完善病虫害在线监测系统。

 

  二、推进林业物联网应用

 

  依托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一批森林、湿地等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网络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病源监测系统。支持花卉种苗、名特优经济林生产企业应用物联网技术,发展精准化生产。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监测预警与应急防控网络。

 

  三、提高渔业物联网应用

 

  依托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开发和推广水产集约化智能养殖系统,实现水质环境参数在线采集、智能组网、无线传输、远程控制增氧设备及水产品质量追溯、疫病防控的智能化管理,推动饵料精准投放等智能设备的应用。安装和提升渔船定位管理系统,实现渔船作业实时监控、水上安全呼救应答、禁渔期禁捕、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的远程监管。

 

  第三节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一、建立多层次电子商务渠道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市、县在国内外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农产品专区。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三品一标”农产品,集中入驻国内外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创新互联网“闽货”品牌。引导市、县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建立网上超市或网店。支持专业化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子商务业务,引导省内涉农信息发布平台向交易引流型和在线交易平台提升转型。支持一批优秀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

 

  二、发展多样化电子商务销售模式

 

  发展农产品网上批发、大宗交易和产销对接等电子商务业务,推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采购商对接,加强农产品购销信息对接。发展有机农产品私人和集团定制,实现优质优价。发展O2O交易,开展线上下单、线下体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方式,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和时令农产品网上预订,减少流通环节。

 

  三、积极开展网上促销活动

 

  开展季节性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依托第三方网络团购促销平台,促进季节性特色农产品销售,逐步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等问题。全力打造省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推介活动。举办绿色食品展销会、产销对接会。探索建立“网络购物节”等促销机制,发展多种形式季节性、固定式的农产品网络促销活动。

 

  第四节 推进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化

 

  一、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以农村信息需求为导向,构建查询便捷、系统完备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点。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提升12316服务与农技推广融合水平,强化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加强农村信息站点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智能手机、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开展移动农业信息服务,打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开展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

 

  进一步改进农业信息采集监测手段和方式,稳步推进农业农村历史资料数据化、数据采集自动化、数据使用智能化。完善全省农产品市场预警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平台,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新建一批信息采集点,定期采集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专家分析师队伍和预警信息分析会商发布制度,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完善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整合现有资源,组建全省农业大数据中心、农业云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土肥、植保、气象、测绘、遥感、农情监测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农业生产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实现土地流转动态管理,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完善农业电子政务,建设覆盖省、市、县和乡的四级农业虚拟专网,基本建成智慧农业框架。

 

  

 

  第十章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节约集约利用水土资源

 

  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指标。以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实施新一轮土地整理工程。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农村废弃宅基地整理和复垦。推进水土保持与坡耕地改造,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源保护为中心,实施沟道整治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在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密度大、坡耕地集中地区,建设坡改梯及其配套工程。

 

  二、节约利用水资源

 

  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三条红线”,合理控制用水总量。改善灌溉条件,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建设水稻节水防污型灌区。在地下水资源过度开发地区,实施地下水开采井封填、地表水取水口调整处置,治理地下水超采。

 

  三、监测农业资源

 

  建设和完善遥感、固定观测和移动监测等一体化的农业资源监测体系。建立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土壤环境监测网点。加强农业灌溉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

 

  第二节 保护与修复农业生态

 

  一、推进“森林福建”建设

 

  严格保护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划定并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建立红线管控制度和森林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重点抓好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生态脆弱区等“三带一区”造林和林分修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6%,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加强林地保护,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

 

  二、恢复水生生态系统

 

  在淡水渔业区,升级改造养殖池塘,建设湖泊水库规模化养殖的废水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推进滤食性鱼类增养殖,实现淡水养殖污染减排。在海洋渔业区,发展“人工鱼礁+增殖放流+藻场移植+智能网箱”等“海洋牧场”,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环境调查监测和增殖放流,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在水源涵养区,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整治生态河道和农村沟塘,改造渠化河道,推进水生态修复。强化湿地保护与管理,治理已垦湿地以及周边退化湿地。

 

  三、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开展濒危动植物物种专项救护,建设一批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国家级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种区(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立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设立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区,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第三节 综合治理农业污染

 

  一、防控农田污染

 

  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技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广使用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逐步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建设农田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综合治理地膜污染,推广加厚地膜,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再利用加工厂,建设一批农田残膜回收与再利用示范县。加大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有效控制重金属污染。

 

  二、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建设一批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实施雨污分流、粪污分流资源化利用,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强化重点区域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全面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和机制,实现病死畜禽处理及时、过程清洁环保、产物合理利用。

专栏1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2016年,全省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存栏250头以下未达到排放要求的生猪养殖户要全面关闭、拆除,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面完成标准化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全省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到2018年,存栏2505000头生猪养殖场全面完成标准化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覆盖所有品种。

  三、改善农村环境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农村清洁能源体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开展生态村镇、美丽乡村创建,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开展农户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

 

  第四节 发展“三型”农业

 

  一、推广保护性耕作

 

  综合采取农机、农艺、工程和生物措施,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推广应用免耕少耕、秸秆残茬覆盖还田、轮作栽培、农机深松、控制杂草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构建保护性耕作长效发展机制。

 

  二、发展循环农业

 

  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建立多物种共处、多层次配置、多级质能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体系。推广牧沼果、稻鱼蛙、鱼虾贝藻等立体种养模式。推动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畜禽粪便有机肥加工、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

 

  三、开展生态保育

 

  积极推进物种保育、栖地保育、迁地保育与环境复育等生态保育。支持濒危动物的圈养、饲育与野放,加强珍稀植物种子与植株的保护和育种。鼓励郊野公园设置人工雀鸟巢箱,水库与水坝区域设置洄游性鱼类的鱼道。

 

  四、建设“三型”农业示范区

 

  集成示范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有效保护等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建设“三型”农业示范区。

 

  

 

  第十一章 完善现代农业体制机制

 

  第一节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推动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

 

  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强林权管理,强化林权登记、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继续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完善林权流转平台建设,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林权收储机构建设,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拓面。

 

  三、推进海域使用权制度改革

 

  推进海域使用权制度改革,完善海域和内陆水域的养殖证制度,建立海域使用权流转市场,健全海域和内陆水域使用权利益补偿机制。

 

  四、健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

 

  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多元化、流转市场化、经营企业化良性运行机制。

 

  五、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农垦现代企业发展,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鼓励农垦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建立出口基地。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完善职工社会保障,促进农垦和谐稳定发展。

 

  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建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大力推动社有企业人事、产权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

 

  第二节 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一、深化农业投资体制改革

 

  放宽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激活各类投资主体,确保更多资金投入农业。积极发挥财政性投资的引导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外资投资农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采用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参与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众筹等互联网金融进行融资。

 

  二、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省级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农业,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三、健全农业补贴制度

 

  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扩大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改进补贴办法,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出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突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特色现代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健全便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四、完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完善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补偿机制,建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着重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

 

  第三节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一、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开展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创新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扩大覆盖面。允许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拓宽金融机构支农融资渠道,引导农村资金回流农村。

 

  二、创新涉农金融产品

 

  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积极发展农机具抵押贷款、仓单和应收款质押贷款等融资产品。

 

  三、完善融资担保机制

 

  完善信用和保证担保机制,大力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户”等创建活动,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培育发展各类农村互助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引导各类农村经济主体开展保证担保。以建立健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重点,逐步建成覆盖粮食主产区及主要农业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网络,推动形成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

 

  继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提高补贴和赔付标准。积极探索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推进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农村住房、渔工责任、渔船、森林综合、水稻种植、杂交水稻制种保险工作。拓展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扩大覆盖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市场。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

 

  第四节 推进农业行政执法

 

  一、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立法。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涉农部门依法行政、各类涉农企业和组织守法经营、广大农民用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建设农业执法队伍

 

  加强农业执法队伍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六条禁令,推动农业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法律业务过硬、作风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

 

  三、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制

 

  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推进机构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执法考核评议机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农业综合执法经费,实施农业综合执法监管建设工程,改善执法设施装备条件。加强农业、公安、海洋渔业、工商、质监及供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第十二章 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第一节 拓展闽台农业合作交流

 

  一、推进农业产业对接

 

  依托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用好用活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殊政策,深化闽台农业产业对接。支持台商投资创业,重点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农业,建设一批两岸现代农业合作园区、示范区或基地。条件成熟时将福州、漳州的海峡两岸渔业合作实验区扩大到沿海六地市。办好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等两岸投资贸易合作平台。到2020年,累计合同利用台资39亿美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二、拓展合作交流领域

 

  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拓展闽台农业合作交流的新领域、新途径、新方式。扩大闽台农业技术合作交流,引进台湾农业良种和先进技术,建设一批闽台科技交流合作中心、闽台良种繁育交流中心和台湾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支持闽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研合作,建设闽台科研合作基地(中心),支持海峡现代农业研究院发展。开展闽台人才合作交流,建设海峡两岸新型农民培训交流基地,鼓励台湾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来闽创业就业。加强闽台海洋环境协同保护,建立海洋生态环境及重大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共享平台,共同开展厦门金门海域、马尾马祖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南日岛海洋生态渔业合作示范区。依托“海峡论坛”等重要平台,推动闽台农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合作交流。深化闽台农业基层双向交流,增进往来合作。

 

  第二节 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一、扩大农产品出口

 

  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出口,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势产区。继续扶持出口农副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出口农产品(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面向国际市场、高起点、高水平的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扶持一批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实施农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引导出口农产品企业巩固和深度开发日本等亚洲传统市场,大力开发欧盟、俄罗斯、加拿大、中东、澳洲、南美洲、非洲等潜力市场。

 

  二、支持农业技术引进

 

  根据粮油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的需求,引进优质特用新品种与抗逆生物种质资源、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产品清洁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农业节本增效技术、现代信息与精准农业技术、农业新材料和新工艺、重大生物疫情和灾害防控技术、农业污染控制与耕地保育技术等。坚持引进、吸收和再创新,推动引资、引技和引智有机结合,提高技术引进的综合效益。

 

  三、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落实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营造良好的农业投资环境,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积极稳妥地利用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吸引欧美等发达国家外商投资福建农业。采用股权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融资、合作开发等灵活方式,加强对农业综合研发等高风险、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项目的投资。根据各地区资源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统筹安排外商投资项目,优化外商投资的区域布局。闽东南地区重点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环境效益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创汇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闽西北地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

 

  第三节 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一、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农业交流合作,重点开展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先行先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推进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支持中国?莆田秀屿国际木业产品交易中心发展,建设福建-东盟农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中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中心。办好“闽茶海丝行”系列活动。

 

  二、支持农业对外投资

 

  鼓励农业企业赴东南亚、非洲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其他国家或地区从事农业合作开发,重点支持粮食及油料作物种植、农畜产品养殖、森林资源开发、园艺产品生产、设施农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仓储和物流项目,建设以谷物和经济作物等开发、加工、收购、仓储等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型园区。加快推进海外渔业合作,发展远洋捕捞业、海外养殖业、海外水产品加工物流业。到2020年,建设1015个海外养殖基地、10个海外渔业综合基地;全省远洋渔船规模达到850艘,年产量75万吨,产值100亿元,远洋渔业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运用好中非发展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和其他信贷资金,支持海外农业企业做大做强。

 

  

 

  第十三章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合理安排各个年度的任务和工作重点,使本规划提出的措施落到实处。各涉农部门要结合业务职能,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措施进度。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的要求,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监管机制。

 

  

 

  第三节 实施项目带动

 

  以项目为载体落实规划,合理、科学地安排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布局,注重均衡和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做好农业重点项目资金的整合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促进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保障农业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

 

  第四节 动员社会参与

 

进一步推进农业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充分调动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投资发展规模养殖、设施栽培、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服务、休闲农业和乡村观光,构建多元化的现代农业投资机制。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支持农民就近就地创业。依托“一区两园”,发挥重点龙头企业、创投机构、社会组织等作用,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信用服务和融资服务。加强规划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社会氛围。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