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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点头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

来源:宁德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8-09-2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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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福鼎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革试点县之一,点头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农业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目标,牢牢把握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的基本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确定工作重点,明确改革方向,因村制宜,

  切实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度目标任务。点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政府镇长为副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梳理工作流程,协调指导工作。密切配合,全力支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积极动员。组织镇、村干部召开多场培训会进行集中学习,吃透政策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村通过召开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宣讲产权改革政策,设立咨询服务点,分发宣传单页,宣传海报,发放《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万多份,利用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和村村响广播、悬挂横幅、深入田间地头讲解等传统方式相结合进行全面宣传,力求村民知晓率达百分之百,提高农民群众对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业务专业性强,涉及法律问题等诸多因素,镇领导高度重视,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专业的律师团队协助开展成员界定、折股量化等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针对各阶段工作组织专项业务培训会进行指导,共性问题集体解决,个性问题个别解决。

  四、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先易后难,稳慎开展,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关键环节求突破。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清单。建立督查制度,抽调未连任村主干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建立通报制度,对各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有效地推进工作开展。

  (福鼎市点头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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