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不仅关乎个人健康,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8月20日,宁德市农业农村局(曹榕彬、陈林冉、程星)、霞浦县农业农村局(陈奶凤、雷荣森、郑知临、黄鹏彪、吴丽如)、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曾亦挺、郑聚统)等工作人员深入霞浦县水门乡、三沙镇等乡镇、村检查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有关人员现场查看水源保护地情况,现场了解农户种植情况、施肥情况,保护区设施、界牌、警示牌,保护区周边情况等,并要求:一要加强巡查管护。管理单位要经常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及时清障、杜绝污染源进入,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滥用化肥、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并加强对非法垂钓、非法捕鱼、网鱼等行为的劝导,确保饮用水安全。二要加强宣传引导。水源地保护关乎千家万户饮用水安全,要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认识,提高自觉保护的意识,倡导群众自觉加入到保护水源地的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联合执法。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检查,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成效。
下一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