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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来源: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08-2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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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全市共使用补贴资金7769.49万元(含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资金使用总量位居全省首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年初,对各县(市、区)制定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审核,及时启动新一轮购机补贴;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二是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积极转变思路,组织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主动深入农业产业基地、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农机化专题调研,挖掘适应本地产业发展的农机具进行推广,由粮食作物逐渐扩大到林果、茶业、食用菌、畜牧业等机械的应用;全市建立12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促进农机农艺的有效融合。三是推进政策落地。组织召开两次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进会,推广典型,示范带动,并对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约谈;争取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浦城县等5个县(市、区)列入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合作社的机库棚建设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现常态化补贴。四是加强督查通报。针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组织开展两次农机购置补贴“双随机”督查、1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专项督查以及5次农机产品补贴虚高问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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