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市农业执法支队围绕农业综合执法系统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强化监管。
提高认识,及时部署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时部署开展农村假劣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区农业执法大队提高政治站位,根据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重点从督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是否依法购销农资产品及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否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入手,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持续强化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
宣传推进,营造氛围
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在农村广大区域推进宣传。组织各县区农业执法大队向各农资经营企业分发张贴《禁限农兽药名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选》《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打击假劣食品告知书》400份;在仙游县游洋镇、秀屿区月塘镇联星村、涵江区国欢镇人民公园等地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食品宣传活动,现场悬挂“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等主题横幅,向农民群众宣传发放《农药识假辩假、假劣食品辨别手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业五新手册》《农产品安全宣传手册》等相关农业宣传资料1600余份;城厢区在农药经营单位、种植场周边张贴《关于禁止销售、使用百草枯的通告》100多份。有效提升了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充分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应用“互联网+农资监管”工作方式,开展农资监管线上巡查,对已获得行政许可并录入平台农资经营主体做到全覆盖检查。以乡镇、村居为重点,对相关农资企业开展实地现场执法巡查,对各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执行采购查验制度、建立购销台帐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高毒、禁用农资产品及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非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
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用药记录及采收时间记录进行检查,同时核实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数量来源是否真实;对于已经赋码销售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核实是否按要求上传至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监管平台。
截至目前,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49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79家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109家次,已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5起,涉案金额1.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万多元。责令8家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农资及农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购销记录不完整、上传平台不及时和农产品生产记录不规范等。专项检查中尚未发现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农资和违法经营、使用高毒、禁用等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