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隔离:对全区7家野生动物繁殖场采取隔离措施,野生动物繁育场一律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养殖场所,在养殖场所挂横幅、张贴警示标语、设置警戒线。加强野生动物养殖场的消毒灭源工作,统一向辖区范围内7家野生动物养殖场发放消毒粉,督导各养殖场增加消毒频率,做好灭源防疫工作。
二是强化管控:及时下发《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驯养繁育野生动物就地封存通知单》,对全区7家野生动物繁殖场繁育的野生动物采取就地清点封存,共封存豪猪406只,海狸鼠17只,鹦鹉1810只,棘胸蛙5500只。由各镇街林业站全面摸排、核实辖区范围内野生动物养殖场底数,对野生动物养殖场实行全面管控。
三是强化防控:统一制定了日常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4个制度,建立了《同安区野生动物养殖场消毒记录表》《同安区野生动物养殖场日观察表》和《同安区野生动物养殖场体温量测表》等3个台账。要求各养殖场将制度、台账以及防控责任、相关文件等上墙。制定《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新型冠状病毒安全防控要点》,要求各野生动物繁殖场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处理,并实行每天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四是强化责任:建立以养殖业主为防控责任主体,由农业农村局、镇(街)、村三级共同监管,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制定了九条监管防控内容,由各养殖场监管防控责任人实时监管。
五是强化宣传:对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场发放《致全区野生动物养殖场的一封信》,提高防控意识,做好防疫工作。向市民发放野生动物防控宣传材料4000多份、悬挂条幅60条、张贴警示标语2000多张,并向社会公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举报监督电话(0592—7227863)。
六是强化巡护监测:疫情发生以来,共组织工作人员、护林员3000多人次进行野外巡查监测,要求基层林业站、护林员做好每天的巡查记录,并于每天的下午2点前报送当日的巡查情况。截止目前,未发现野生动物死亡或异常现象。
七是强化执法检查:自1月27日起,联合执法大队、动卫所对全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生鲜市场、酒楼饭店、森林公园、农家乐、养殖场等场所进行连续的执法检查,严厉禁止贩卖、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等行为。(同安区政府网)
编辑:陈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