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尤溪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先建后补项目进行专项验收工作。此次验收旨在确保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达到既定标准。
验收主要针对尤溪县梅仙双仙山果业和尤溪县梅仙春甜果业两家家庭农场进行。这两家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代表,其运营模式和经济效益均受到了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和社会的关注。
两家农场均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进行农业生产和管理,因为规范的管理,不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达到预期目标,而且在推动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此次验收,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管理,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