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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7-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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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督函〔2023〕32号

   答复类别:B类

 

林剑平代表:

  《关于利用“即时新零售”新型直播电商促进消费与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技能培训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电商人才培育工作,大力实施福建省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将农村电商、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等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新农商(电商)培训课程,培育了一批懂市场、懂技能、懂网销的新农商,助推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新农商(电商)培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积极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增强农村电商人才支撑。

  二、关于促进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全面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畅通农产品进城流通渠道,农村电商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据统计,2022年,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2588亿元,规模排名全国第3位,同比增长0.4%。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54.6亿元,规模排名全国第5位,同比增长27.3%,高于全国增速6.4个百分点。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推动农产品上行,力争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

  三、关于创造条件,扶持乡村建设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我厅联合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在福州茶亭国际打造“福农优品”展示体验中心,将各市(县、区)的优质农产品融入省会中心城市,建立常态化的产品展示和销售窗口,构建集参观、体验、购物、洽谈为一体的多功能、常态化的专业市场。下一步,我厅将在“福农优品”展示展销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支持福州、泉州等建设“福农优品”线下体验中心,筛选入驻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进一步提升“福农优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四、关于出台扶持政策,对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创业带头人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

  我厅会同省商务、工信、文旅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2023年扩消费八大行动方案》,鼓励电商服务实体经济,择优支持10个总部在闽的电商平台,给予每个最高100万元奖励;择优支持20家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闽货网销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择优支持5家产业链完整、有创新特色的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励。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鼓励农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促进农产品网销,鼓励发展直播电商产业基地,推动农村电商加快发展。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陈 洪、姚艳鸿

  联系电话:0591-87845326、87831719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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