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0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7-13 11:27
相关文章:

    闽农督函〔2023〕43号

答复类别:B类

 

陈家珠代表:

   《关于乡村垃圾处理多样方法的建议》(第15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加强村庄清洁

  一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近年来,我厅坚持将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和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考核重要指标,每年分阶段分季节部署组织村庄清洁行动战役,开展四次专项行动。2022年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15万吨,清理沟渠5.4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26.1万吨。邵武等12个县(市、区)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获得全国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部署安排农村环境“元旦、春节”两节集中整治,组织调研组赴福清、古田、蕉城等地进行暗访调研,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各地进行整改。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无法立行立改的已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联网+督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参与监督,2022年共办理投诉举报717件,办结率100%。其中,涉及垃圾问题有78件。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专项部署组织村庄清洁行动战役,因地制宜拓展“三清一改”内容,督促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进一步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采取“四不两前”等方式深入调研,督促各地加强问题发现和整改。改版升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联网+督查”平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持续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不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力度。

  二、关于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回收利用

  一是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推动以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垃圾为原料工厂化生产商品有机肥的原料安全性评价工作,已建立我省有机肥料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评审专家库48人,其中厨余垃圾安全利用评审专家21人,已开展相关宣传培训与指导。

  二是提升秸秆和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在浦城等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会同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省农膜回收专题调研活动,建立32个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评价和示范推广基地,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2000多亩,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预计可达83%。推动各地制定出台激励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膜污染治理上新水平。如福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对使用可降解地膜并达到规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每亩50元资金补助。厦门市、区两级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市财政按1750元/吨标准进行补助,用于农膜捡拾奖励、回收站点补助、分类归集转运以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支出。

  三是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21年在8个县、2个设区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2022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并列入各级党政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举办相关培训213期12487人次,进一步强化“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主体责任意识。探索责任制、追溯制、联盟制、积分(考核)制、押金制、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有效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265.4395吨,回收率达38.72%,其中长汀、永安、永泰等县(市)回收处理率达100%。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统筹整合项目资源,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总结凝练一批县域可复制推广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不断扩大整县推进示范效应。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全面推广使用国标地膜,因地制宜采取一膜多用、行间覆盖、水稻集中育秧等技术措施,调减作物覆膜面积。持续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检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进一步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结合宣传培训与执法监管,指导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规范回收处理,建立长效督导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吕铭辉、郑 宇

  联系电话:0591-87873051、8781529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