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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7-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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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52号

  答复类别: A类

 

张春志代表:

  《关于持续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的建议》(第102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我们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创建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乡村振兴总要求,坚持“五级同抓、千村试点、万村推进、全面振兴”的思路,实行“省委统一领导、市县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共为、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机制,从2019年开始至2023年,平均每年统筹整合25.58亿元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开展重点特色乡(镇)创建与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建设,鼓励基层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路径模式,培育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福建乡村振兴示范样板。下一阶段,我省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保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镇、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特征,立足发展特点,按照突出差异性、突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突出共享性的工作要求,以组织领导有力、工作基础较好、责任机制明晰、创建积极性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为创建条件,从2022年-2026年,每年组织申报创建4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5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继续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聚集路径,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设具有福建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关于构建乡村振兴指标体系

  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以来,我省重视乡村振兴评价体系建设。一方面,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福建省财政厅每年下达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内容涵盖乡村振兴五大方面,涉及9项29条,如主导产业总产值平均每年达600万元以上,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乡村特色文化保护传承,中级版“绿盈乡村”,村党支部评星定级等,通过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明晰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建立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标准及激励机制,从2019年-2022年,我省每年开展重点特色乡(镇)与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评选。其中重点特色乡(镇)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组织有力等六个方面,细化了创建标准,明确了推荐要求,省级每年评定10个重点特色乡(镇),并给予每个乡镇1000万元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奖补;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根据组织推动力大、乡村振兴成效明显、探索创新亮点多、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等四个方面标准,经乡镇、村申报,县级审核、市级推荐,省级每年从1000个省级试点村以外的行政村中审定100个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并给予每村400万元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奖补。四年来,评选出的省级重点特色乡(镇)和实绩突出村,在全省上下引起热烈反响,激发了社会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热情,树立了正向激励、有为有位的良好导向,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下一阶段,我省将按照《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省市两级建立完善客观反映乡村振兴发展的指标体系,有序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成效监督评估。其中省级制定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认定标准,于2024年-2028年开展示范创建认定;设区市参照示范乡镇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结合各地地域特点、资源禀赋,细化方案,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认定工作。依托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的申报推荐及评估认定,继续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氛围,促进各级互比互学互看,继续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福建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三、关于打造共同富裕示范片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将七成以上财政收入用于民生支出,在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推动资金、管理、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倾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当前,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跨越4万元台阶,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阶段,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缩小村与村之间差距、缩小收入差距”为核心,以产业振兴为推手,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即组织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支持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渔业、食用菌等乡村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农业特色产业百亿强县、十亿强镇和亿元村,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示范带动,扩大辐射效应,推动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为抓手,探索推广“强村带弱村”“片区党委”“结对帮带”等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推动“串点连线成片”,积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线。总结提炼一批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典型引路、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陈 明、兰聪辉

  联系电话:0591—87820295、8751697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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