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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7-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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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82号

  答复类别:A 类

林巧容、吴明、吴思旺、林忠伟代表:

    《关于加大食用菌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由我厅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食用菌产业发展,将其列入十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之一,予以重点培育打造。食用菌龙头企业是促进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我厅着力从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方面,培育推动食用菌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2022年,我厅出台《关于推动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村企共建等方式,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引领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发展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做大做强原辅料供应、机械装备制造、菌渣资源化再利用等配套产业,提高带动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能力,实现菇农与现代菌业有机衔接,提升食用菌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设食用菌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巩固食用菌鲜品、干品、罐头等出口优势,拓展蘑菇菌丝、药用菌、冻干品、深加工产品等出口市场。”目前,全省经营范围涉及食用菌产业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已有61家,其中古田县12家,占总数的19.6%,年产值超6.3亿元,带动菇农1.8万户。

  为有效化解食用菌生产发展风险,我省还推出了食用菌政策性保险,对符合参保政策的食用菌经营主体投保的标的,给予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3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不低于10%的保费补贴政策。2021、2022年两年来,共缴纳保费650万元,为全省银耳、香菇、秀珍菇、海鲜菇等生产主体提供了近1.1亿袋,超5亿元的生产保障,农户获各类损失理赔688.3万元,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近年来,我厅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等建设项目导向作用,加大食用菌龙头企业支持力度,促进食用菌产业加快发展。(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古田银耳于2019年获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项目以食用菌产业为主导产业,规划面积42.92万亩,涉及大桥、吉巷、城东、城西、平湖和凤埔等6个乡镇(街道)67个行政村,围绕“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推动生产要素集聚、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双创孵化平台、坚持绿色高效发展”五大重点任务,重点建设菌种优化提升、标准生产示范、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功能拓展、产业服务平台五大工程40个项目。截至2022年,园区内食用菌总产量达70万吨,占全县76.8%,总产值达到154亿元,销售总额达到104.3亿元;培育了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农民合作社424家、家庭农场78家,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67%。(2)国家产业集群项目。2021年,福建珍稀食用菌产业集群入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名单,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5亿元,分三年建设(古田县是项目实施8个县之一,每年获重点倾斜支持1000万元)。到2022年底,全省已拨付资金1亿元,其中扶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建设项目资金近2500万元。(3)产业强镇项目。创建国家级产业强镇,每个补助资金1000万元;创建省级产业强镇,每个补助资金各500万元。目前已有7个乡镇列入创建名单,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3个,扶持食用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达70%多。(4)“一村一品”项目。省财政自去年开始安排资金对“一村一品”项目进行补助,每个100万元,已有19个食用菌“一村一品”产业项目获得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充分引导各级各地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支持食用菌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在增补认定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时重点向食用菌产业倾斜,力争到2025年食用菌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70家以上,更好引领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曹旭东、徐爱萍

  联系电话:0591-87856998、87806729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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