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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7-1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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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84号

  答复类别:A类

 

雷金玉代表:

  《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第1421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省围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突出精准施策,推动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向数质并举转变,我省农民合作社已成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指标体系,把合作社注册登记成员数纳入申报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标准,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积极培育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目前已培育国家级示范社304家,省级示范社1697家,地市级示范社3181家,县级示范社6661家。我厅围绕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等福建特色产业,在古田、福安、晋江、漳浦等项目县(市、区)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支持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主体建设冷藏保鲜设施,并配套建设分等分级、包装清洗、信息采集等设施设备,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和初加工水平不断提升。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2018-2022年分类指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1278个,农产品减损增效显著。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培育1家联合社,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目前全省注册登记联合社587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成员数7787个,分别增长29.6%和19.7%,总经营收入达3.45亿元,为建设现代农业、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效保障。二是创建指导服务机制。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已连续6年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学历提升工程,每年选送一批农村种养大户、村主干、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到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农业大中专院校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全省已累计招收大中专学历教育学员8.48万人,其中大专学历教育2万人。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技推广部门、农业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培训机构,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2022年全省累计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2.8万人次。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我厅每月举办1期全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班,通过省应急视频会商指挥视频系统、福建电视台乡村振兴频道和省农科院视频服务网络进行远程培训,2022年全省接受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的农民123.3万人次。三是持续简化用地手续。我省积极支持设施农业用地发展,2020年7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将设施农业用地分为种植设施用地和养殖设施用地,并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和标准,同时区分具体情况,对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差别化管理,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并简化设施农业用地环节和手续,设施农业用地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管理制度,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备案效率,降低备案费用。设施农业经营者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土地权利人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并编制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报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备案并录入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平台后,即可动工建设。四是积极实施财政项目。加强对实施农民合作社财政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让项目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市、区)重视项目前期准备,择优储备并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项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实施方案制定,明确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等建设,强化项目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监督检查等工作,着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着力在促进规模发展、健全指导服务体系、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

  (一)促进规模发展。加大农民合作社培育力度,对一些务农意愿强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帮助其成长为家庭农场,积极将种养大户培育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今年培育10家以上。鼓励农民合作社适度扩大组织规模,积极吸纳有意愿的农民成员加入合作社,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同成员的利益联结,使农民农民成员共享合作社发展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今年新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家以上。

  (二)加强指导服务。组织开展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宣传培训,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遴选推介一批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配套衔接、使用便捷、服务便利的财务管理软件供合作社使用,探索鼓励农民合作社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开展“千员带万社”活动,用三年时间,全省优选1000名左右优秀辅导员,对1万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点对点指导服务。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我厅注重对农村产业带头人培养,将采取部省协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

  (三)加大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好国家和省级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充分调动农民合作社参与农业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帮助农民合作社了解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建设验收、财务入账、资金监管等流程,争取编制财政项目建设使用手册供各地推广使用。同时对于项目实施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项目将适当进行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推动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持续优化提升。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潘良镇、郑 佳

  联系电话:0591-87856122、8785609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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