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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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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督函〔2023〕34号

  答复类别:A类

钟安森、吴丹燕、陈家珠、林爱、黄正芬代表:

  《关于支持南平市发展全域绿色食品的建议》(第1360号)收悉。感谢您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南平市发展“全域绿色食品”的目标,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农民增收、消费满意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我市‘十四五’期间新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给予政策倾斜与补助”的建议。

  我厅始终致力于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积极引导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认证(定)绿色食品1879个、有机食品22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15个,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增加。先后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条措施的通知》,自2017年起,我厅每年对全省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每个产品补助获证主体1万元,对“三品一标”有效增量前三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根据政策对南平市新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给予补助。

  二、关于“在全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

  从2006年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至今,我省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自然资源特点,挖掘特色优势区域农产品,创建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6个,其中南平市创建了5个基地,居全省首位。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为南平市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提供支持,一是强化培训指导。以绿色食品基本知识、生产操作规程为重点,加强对基地管理者和农户的培训,提高基地的管理和生产水平。二是宣贯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种养循环发展等技术,全面开展绿色食品规程“进企入户”,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三是促进产销对接。积极推进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基地对接,指导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完善基地内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扩宽销售渠道,拉长产业链。

  三、关于“支持我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创建国家级绿色食品认证定点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议。

  2022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的意见》(中绿体〔2022〕102号),对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的准入条件有了明确的要求。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南平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对标对表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的要求,一是引导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检验检测管理能力。二是强化工作体系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荐南平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的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业务培训,提升检测人员能力和服务水平。符合准入条件后,我厅将及时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协调推进创建考核、综合评定工作。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曾晓勇、陈 媛

  联系电话:0591-87876800、87876730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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