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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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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25号

答复类别:B类

 

省林业局:

  陈如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碳汇”实施的建议》(第131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22年以来,我厅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总体要求,以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统筹谋划农业领域减排降碳工作举措,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种养,增强农业减排固碳能力,有序推进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

一、推广生态养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组织屏南、洛江、德化、建瓯、建阳、福鼎等6个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提升工程项目,完善提升粪污收储运及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推行种养结合,开展粪肥还田,支持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积极推广水禽旱养、异位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技术,着力提升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推行绿色种植,提升作物固碳能力。一是实施化肥减量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示范推广有机肥、绿肥种植和秸秆还田。发布年度主要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提出春耕生产期间选肥、施肥等关键环节技术,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组织福清、仙游、南安、尤溪等30个县(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化肥投入定额制)试点,制定20种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明确化肥减量技术路径,推动化肥使用总量和施用强度“双降”。二是实施农药减量行动,在福鼎、顺昌等30个示范县建立核心示范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在建阳、连江等县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推动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农药购买实名制,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省高剧毒农药使用占比下降至1%。2022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减少2%以上。

  三、引导低碳发展,推行减排固碳生产。一是及时制订方案。加强统筹,积极谋划,会同省海洋渔业局、发改委印发实施《福建省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省农业减排固碳提供政策保障。二是深化课题研究。围绕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进一步摸清我省农业碳源、碳汇基本情况。三是坚持示范引领。深入挖掘农业碳汇项目,积极牵线核算机构、交易平台、出资企业,推动全国首单0.7万吨农田碳汇项目顺利在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完成交易。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增强“固碳释氧”能力,服务“双碳”目标。一是优化稻田水肥管理。鼓励发展水旱轮作等模式,采取干湿交替灌溉等田间管理措施,缩短稻田淹水时间,差少甲烷排放。二是推广畜禽健康低碳养殖。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降低反刍动物甲烷排放。三是建设绿色碳汇型果茶园。增加果茶园生态多样性,改善果茶园生态,增强作物固碳能力,促进节肥增效,减少农药使用量。四是深挖农田土壤碳汇潜力。积极推广免耕、少耕等保护性耕作方式,减少土壤呼吸消耗土壤有机质及二氧化碳排放。

  领导署名:吴顺意

  联 系 人:邱小文、游 武

  联系电话:0591-876220396、8783079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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