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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7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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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89号

  答复类别:B类

 

兰爱珍代表:

  《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第1679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委组织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省围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突出精准施策,推动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向数质并举转变,我省农民合作社已成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完成12个国家级整县推进试点,全省整县推进试点全覆盖。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县示范社“四级联创”,已培育国家级示范社304家,省级示范社1697家,地市级示范社3181家,县级示范社6661家。组织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百佳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十佳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百佳示范家庭农场”评审活动,征集汇编30家不同类别典型案例加以宣传推介,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二是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清理了4218家“空壳社”,引导农民合作社按时完成年度公示、信息变更登记,建立了简易注销的市场退出机制。指导合作社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选择10个县(区)101家示范家庭农场开展“一码通”赋码试点,在示范家庭农场中逐步推广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手指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三是深化社企对接服务。与省邮政公司、邮储银行遴选11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心打造“福农优品·邮政惠农”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打响“福农优品·邮政惠农”品牌;推动“快递下乡进村工程”,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流通销售“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邮乐小店+社群”“邮乐优鲜+社区”“集采平台+内购”“平台直播+零售”等营销场景构建,产品销售达2.2亿元,已在邮乐、抖音等平台开展直播200多场,推动福建农产品在各电商平台的宣传、推广。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通过“快服贷”为106家农民合作社贷款7636万元,272家家庭农场贷款12431万元。四是创建指导服务机制。依托基层农经队伍发展辅导员,面向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示范社带头人、示范家庭农场主等选聘辅导员1200多人。2022年选择连江等10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有效解决基层人员不足服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更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在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服务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一)鼓励引导主体组织创新。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今年全省培育10家由家庭农场组建的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今年新培育10家联合社。在产业基础薄弱、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地区,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聚集人才、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今年全省支持10家支部领办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加村集体收入。全省将结合主导产业发展优势选择一些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主体带头人培训。《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24号)中规定“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不属于中组发〔2008〕24号规定的对象,目前尚不能参加我省组织的面向优秀村主干考录乡镇公务员的专项考试。我厅注重对农村产业带头人培养,将采取部省协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

(三)深入开展社企对接服务。我厅将在2022年与省邮政公司、邮储银行协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协作力度,重点联合培育一批“福农优品·邮政惠农”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快递下乡进村工程”,从寄递、信贷、销售等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着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流通销售“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扶持一些县(市、区)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为县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销帮扶等服务。同时,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国资委,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国企央企、对接帮扶产销工作。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潘良镇、郑 佳

  联系电话:0591-87856122、8785609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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