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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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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44号

   答复类别:B类

黄正芬、钟安森代表:

   《关于支持浦城县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3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2年先后出台《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农业农村厅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为抓手,通过项目化、清单化手段,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居住环境治理、风貌管控、基础设施提档、样板建设等5类工程20项重点建设任务,2022年完成投资355.6亿元,占年度计划169.3%,各项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品质持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专项主抓、具体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为重点,项目化、清单化推进5类工程21项年度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以来,我们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建设三格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收集设施设备等。2020起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浦城县先后共33个行政村获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对整治提升成效明显的县(市)进行正向激励,同时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基金等形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快三产融合发展

  2022年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启动“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国创建100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我省浦城县、古田县、上杭县3个县上榜。为了推动示范创建,省厅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创建单位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2022年浦城县被列入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入选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过程机械化示范县,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水稻、油菜)产业园。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浦城县结合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水稻、油菜)产业园等创建,统筹相关项目和补助资金,持续推动浦城乡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打造具有“浦城样板”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吕铭辉、陈 芳

  联系电话:0591-87873051、8730495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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