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4 17:54
相关文章:

  闽农督函〔2023〕51号

  答复类别:B类

 

傅天龙代表:

  《关于以特色品牌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246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统筹规划”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规划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现代农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印发《福建省乡村产业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聚焦粮食产业和茶叶、水果、蔬菜、畜禽、食用菌等乡村特色产业,力争“十四五”期间,重点组织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建设3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100个农业产业强镇、20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目前,已累计创建安溪茶叶等23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武夷岩茶、福建珍稀食用菌、闽西禽蛋、“福九味”中药材等4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74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43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7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和702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系统谋划,立足乡村实际,依托各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地域特性等,挖掘和发挥乡村潜力和特色,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培训教育和政策引导,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采取线上学习、集中授课、送教下乡、田园实训和异地观摩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全产业链培训,累计培养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2.1万人,培训高素质农民26.7万人次。二是推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每月举办1期“兴农讲堂”“田园公开课”,每年开展远程培训农民100万人次以上。三是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重点培育一批创业创新活跃、联农带农紧密、业绩突出的创业创新群体,全省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超过2.4万名。四是着力打造“三支队伍”。常态化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累计选派党员干部近2.2万名驻村任职第一书记,选认科技特派员76995人次,选派844名“乡村振兴指导员”。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推动农村创业创新,充实提升农村人才队伍,每年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0万人次以上,打造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继续建设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特色服务于一体的省级以上星创天地,建立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转型示范点,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有效融合。同时,持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对科技特派员、驻村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教育培训,提升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整体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三、关于“强化政策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突出品牌打造,完善物流基础,支持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连续多年深入开展“两直两前”调研实践活动,每年派出近200名干部、组成70支小分队,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70个涉农县(市、区),摸实情、听民意、解民忧,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有力宣传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二是强化信息服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在每个行政村建设益农信息社,为农民群众提供公益、便民、电子商务等“一站式”服务,全省共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1.3万个,累计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政策、农业气象、市场供需、金融保险等各类服务912万人次。三是畅通乡村物流。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39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农村乡镇电商站点全覆盖、快递服务乡镇全覆盖,建制村覆盖率近90%。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围绕我省茶叶、食用菌、水果、蔬菜、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培育乡村特色产品品牌,积极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县乡村物流节点服务体系,着力发挥村级益农信息社作用,强化便民服务、公益服务、电商服务和培训体验服务,畅通市场渠道,促进需求有效衔接。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曹旭东、王汉炬

  联系电话:0591-87856998、8760179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