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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4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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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督函〔2023〕87号

                   答复类别:A类

李江平代表:

   《关于加大对产粮大县扶持力度 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的建议》(第15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2021年省政府出台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900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大县奖励和早稻连作晚稻、设施大棚轮作种植水稻等奖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在落实中央惠粮政策基础上,每年制定稳定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统筹各项支农资金倾斜扶持粮食生产,并将水稻、马铃薯、玉米种植列入政策性保险,省市县各级财政对保费给予80%以上补贴。2022年,我厅推动全部设区市和90%以上涉农县(市、区)出台了本级粮食生产配套扶持政策。在各级惠粮政策扶持下,有效保护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22年我省粮食生产实现面积、总产、单产“三增长”。

  浦城、建瓯、建阳、邵武、宁化是我省粮食生产重点县,也是惠粮资金扶持的重点区域。2022年,省级财政9000万元惠粮资金,安排5个县4203.41万元,占全省46.7%;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安排5个县2351.58万元,占全省29.6%。

  下一步,我厅将在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中央扶农惠粮政策基础上,不断完善粮食生产奖补机制,对粮食生产大县予以倾斜扶持,并推动所有设区市和更多县(市、区)出台叠加补贴政策,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林德福、张善辉

  联系电话:0591-88016963、8781190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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